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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黄草片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41.2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库、冷却循环系统、消毒系统)、办公生活区(科研楼、宿舍楼)、环保设施设备(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供气、消防、安全监控)等,建设规模为年处理1200t病死畜禽。项目区内东**预留1220.86m2土地作为后期建设使用,先期建设为绿化。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26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91****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