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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6年9月19日,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河荞麦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河荞麦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荞麦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邢****工业园区宋南一路1号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26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