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104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三里镇**坝及渠道水毁维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对《**县三里镇**坝及渠道水毁维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因洪涝灾害,水渠被毁,导致农作物减产,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问题,同意**县三里镇**坝及渠道水毁维修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社区以西北约500m的大龙洞河(原名汇水河)上。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坝坝体维修、冲淤排沙闸改建及清淤;洋渡渠、韦寺渠水毁段修复及进水闸、排水闸拆除重建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15.59万元。
六、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补助资金46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2.59万元。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增收。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06人,就业技能培训106人次,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县三里镇**坝及渠道水毁维修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6年8月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