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102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水毁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对《**县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水毁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水毁导致的渠道输水不畅、农田灌溉保障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同意**县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水毁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沿线。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针对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水毁问题开展系统治理,治理总长度38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排涝渠修复工程:**及修复排涝渠混凝土衬砌3800米,针对水毁坍塌、渗漏严重段采用C25混凝土衬砌加固,保障渠道输水畅通;②渠道附属设施工程:**下渠道码头2座,方便群众取水灌溉及日常管护;③渠道清淤工程:对全段3800米渠道进行清淤疏浚,清理淤积泥沙、枯枝杂物及阻水障碍物,恢复渠道设计输水断面;④配套附属工程:渠道管护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栏、排水盲沟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7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2万元(含劳务报酬295.11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4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77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0%;**县财政配套资金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预计**及修复排涝渠混凝土衬砌3800米、下渠道码头2座、全线渠道清淤疏浚38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项目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90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95.11万元,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90人次,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巷贤镇光全村黄库至古榕主干渠水毁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wps
表
2026年8月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