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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除**外)各采购人:
****交易中心牵头组织****门市****事业单位2026年度乘用车(插电或增程混合动力新能源车)框架协议采购、****门市****事业单位2026年度乘用车(燃油、轻混等非新能源车)框架协议采购、****门市****事业单位2026年度乘用车(纯电新能源车及中、大型客车)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已顺利完成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1年,入围产品均已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上线,征集结果适用于全省(除**外)各采购人。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各采购人在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自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有采购乘用车需求的,应当根据征集结果,按有关规定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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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