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107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关于**县**镇**至云陆段高秋河道水毁治理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对《关于**县**镇**至云陆段高秋河道水毁治理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镇**村至三联村高秋河道水毁导致的防洪安全隐患、农田灌溉保障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沿岸村庄耕地及基础设施安全,同意林县**镇**至云陆段高秋河道水毁治理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村至三联村云陆段高秋河道沿线。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针对高秋河道**至云陆段水毁问题开展系统治理,治理总长度30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河道清淤工程:全线3公里河床清淤疏浚,****设计行洪断面;②河道护岸工程:分段**重力埋石混凝土护岸3000m,其中**村河段1720m、三联村河段1280m;③拦水坝修缮工程:修缮沿线损毁拦水坝3处(**村2座、三联村1座),修复坝体破损结构、完善泄洪口及消能设施,恢复拦蓄灌溉功能;④配套附属工程:河道安全下河踏步、管护警示标识、排水盲沟、变形缝、泄水孔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39万元,其中拟申请上级资金669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增收。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70人,就业技能培训170人次,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县**镇**至云陆段高秋河道水毁治理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6年8月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