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新疆锦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家纺面料及配套印染一体化项目等11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新疆-阿拉尔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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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家纺面料及配套印染一体化项目等11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11:50:1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家纺面料及配套印染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

****

****设计院****公司

该项目位****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占地面积约为173057平方米,西侧为空地、南侧为梅园路、北侧为胜利大道、东侧为和煦路。****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0′58.8792″,北纬40°34′54.291″。项目建设内容为1座印染车间、1座织造车间及内部配套的生产设备,危化品库房、办公用房、仓库等辅助工程,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为以织造车间坯布为原料(不足部分外购),通过染整、印花工艺制成涤纶梭织染色布、印花布等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涤纶梭织染色布4500万米,涤纶梭织印花布4500万米,其中涂料印花2250万米,染料印花2250万米。

该项目运营期定型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喷淋+碱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吸附除油装置”净化系统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3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印花(蒸化)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调浆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分别采用负压收集,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加弹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经“过滤+静电”装置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1套“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排气筒(DA007)排放(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满足15米高排气筒对应限值2000(无量纲)要求)。通过采取全封闭车间,加强进料管理,助剂、染料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选用与定型机等相配套的集气装置,提高集气效率;磨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置于污水处理车间内,产生恶臭气体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污泥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脱水污泥、格栅渣等尽可能做到日产日清;厂内采用新能源叉车,厂外运输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的车辆;厂界四周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防护带等措施后,确保厂界甲苯、二甲苯、醋酸、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不超过11.793吨/年、34.372吨/年。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纺织废水经厂区6000立方米/天纺织废水处理系统(格栅+隔油+混凝气浮+好氧生物+混凝气浮)处理,须满足《纺织染整生产用再生水水质》(FZ/T01107-2025)再生水水质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20)中漂洗回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后,95%用于织造车间供给喷水织机使用,印染工段回用于漂洗工艺、地面冲洗等。印花废水经厂区150立方米/天预处理系统(絮凝+气浮+过滤)处理后,同剩余5%纺织废水、染色废水、前处理废水、清洗废水、定型废气喷淋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水、制网废水、导带清洗废水、打样废水一同进入3000立方米/天印染废水及中水处理系统(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生物处理+MBR+RO)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纺织染整生产用再生水水质》(FZ/T01107-2025)表1生产用再生水水质要求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漂洗回用水质限值要求后,回用于漂洗、废气喷淋、地面设备冲洗、制网、导带清洗等;中水处理系统排水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一并满足《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26)表1间接排放标准、《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2间接排放限值(全盐量3000毫克/升)****开发区纺织印染****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水重复利用率须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相关要求,达到45%以上,中水回用率需满足《****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达到50%以上。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引风机、鼓风机、染色机、定型机、水泵、螺杆式空压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膜、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油桶、废溶剂、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染色废料(碎布头、线头、废丝及不合格品等)、废外包装物、废布袋、纯水制备废膜、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网及丝网等一般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公司。****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2

关于******公司家纺面料及配套印染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

******公司

****设计院****公司

该项目位****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占地面积约为82708平方米,西侧为**大街、南侧为梅园路、北侧为胜利大道、东侧为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0′45.2290″,北纬40°34′56.5763″。项目建设内容为1座印染车间、1座织造车间及内部配套的生产设备,危化品库房、办公用房、仓库等辅助工程,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为以织造车间坯布为原料(不足部分外购),通过染整工艺制成涤纶梭织染色布。项目建成后年产涤纶梭织染色布6000万米。

该项目运营期加弹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经“过滤+静电”装置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定型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喷淋+碱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吸附除油装置”净化系统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1套“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排气筒(DA003)排放(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满足15米高排气筒对应限值2000(无量纲)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调浆废气分别负压密闭收集,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2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通过采取全封闭车间,加强进料管理,助剂、染料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选用与定型机等相配套的集气装置,提高集气效率;磨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产生恶臭气体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污泥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脱水污泥、格栅渣等尽可能做到日产日清;厂内采用新能源叉车,厂外运输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的车辆;厂界四周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防护带等措施后,确保厂界醋酸、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不超过2.619吨/年、7.148吨/年。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纺织废水经厂区3000立方米/天纺织废水处理系统(格栅+隔油+混凝气浮+好氧生物+混凝气浮)处理,须满足《纺织染整生产用再生水水质》(FZ/T01107-2025)再生水第Ⅱ类水质要求后,95%用于织造车间供给喷水织机使用,5%废水排至厂区印染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染色废水、前处理废水、清洗废水、打样废水、定型废气喷淋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水、纺织废水处理系统排水一同进入2000立方米/天印染废水及中水处理系统(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生物处理+MBR+RO)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生产用再生水水质》(FZ/T01107-2025)表1生产用再生水水质要求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漂洗回用水质限值要求后,回用于漂洗、废气喷淋、地面设备冲洗等;中水处理系统排水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一并满足《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26)表1间接排放标准、《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2间接排放限值(全盐量3000毫克/升)****开发区纺织印染****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水重复利用率须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相关要求,达到45%以上,中水回用率需满足《****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达到50%以上。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引风机、鼓风机、染色机、定型机、水泵、螺杆式空压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膜、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油桶、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染色废料(碎布头、线头、废丝及不合格品等)、废外包装物、废布袋、纯水制备废膜、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公司。****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3

关于**坤振泰洗****公司**市库沙新拜产业园煤专线煤炭加工配套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车站铁道南面煤炭专用线院内

**坤振泰洗****公司

**天辰****公司

****车站铁道南面煤炭专用线院内,占地面积13920.71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项目区北侧为铁路,南侧及西侧均为煤专线货场,东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3°0′53.737″,北纬41°41′29.001″。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现有煤炭加工作业生产线一条及原煤仓、精煤仓等配套设施,生产工艺为原煤准备→跳汰洗选→浓缩压滤→产品储运。项目建成后年产精煤12.8万吨、中煤4万吨。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煤破碎筛分粉尘、原煤装卸、堆放扬尘、物料运输粉尘、道路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及食堂油烟。原煤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一套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须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排放标准(≤2.0mg/m3)后,通过排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通过采取全封闭式洗煤车间、原煤仓和精煤仓,设置微雾除尘系统降尘,原煤及产品运输过程由密闭廊道输送;路面定期采用洒水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限速限行,加盖篷布,禁止无防尘设施车辆运输;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选工艺废水、洗车废水及生活污水。洗选工艺废水经浓缩池、**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吸污车清****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装置区破碎机、分级筛、跳汰洗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将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西侧及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和煤矸石、煤泥、沉淀池底泥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点。矸石、煤泥、除尘灰及沉淀池底泥暂存于原煤仓定期外售给建材企业;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

****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市新井子南路金色家园二期二区3号门面房

****医院

******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新井子南路金色家园二期二区3号门面房,占地面积约425.72平方米,****幼儿园,东侧为金色家园二期,南侧为商业楼,西侧为新井子路。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6′15.754″,北纬40°32′40.182″。项目建设内容为租赁商业用房,建设外科、内科、妇科、牙科等科室,病床床位20张,污水处理室等配套工程。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处理站废气和检验废气。通过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置于污水处理间内、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检验室通风等措施,****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其2026年修改单表3中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其2026年修改单表2中“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

项目****处理站水泵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过期药品、检验废水、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过期药品、检验废水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在清掏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污泥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其2026年修改单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再进行清掏,清掏出的污泥与栅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不在院区贮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

关于**市****公司浆粕车间木质素及黑液装置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发区化工Ⅰ区特种纤维产业区

**市****公司

****研究院****公司

该项目位****开发区化工Ⅰ区特种纤维产业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2′50.992″,北纬40°36′27.938″,占地面积为4963.4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2座黑液贮存池、2套黑液浓缩蒸发系统和3套浓液喷雾干燥系统,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均依托既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木质素溶液12.0384万吨、木质素干粉6.0192万吨。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风炉及喷雾干燥废气、蒸发浓缩装置废气。热风炉及喷雾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组+水膜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3根28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蒸发浓缩装置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采取黑液池及硫酸稀释调节装置全封闭;喷雾干燥车间全密闭;蒸发浓缩系统管道、阀门密闭;车辆行驶区域及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并安装自动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控制厂内运输车辆速度,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膜除尘废水、蒸发浓缩冷凝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好氧生化+高级氧化+深度沉淀),须满足《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4349-2021)表1中的“远期排放限值-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进入中泰300万立方米的生态环保暂存池,用作荒漠生态恢复区的灌溉。水膜除尘废水回用于该项目蒸发浓缩生产线。蒸发浓缩冷凝水回用于既有项目棉浆粕生产线。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废气处理设备,热风炉,蒸发器、冷凝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对各类泵、风机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声罩,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及厂内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项目依托既有项目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

6

关于**市五团沥青仓储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团铁路专用线旁

**高路利华****公司

**东创环保****公司

该项目位于五团铁路专用线旁,占地面积67700平方米。项目东侧、南侧为棉田,西侧为铁路卸货场及铁路专用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0°49′15.477″,北纬41°18′25.994″。项目建设内容为12座5000立方米、4座500立方米、18座300立方米的立式固定顶沥青储罐,1条SBS聚合物改性沥青生产线,1台3吨/小时燃油导热油锅炉,配套建设相应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年周转石油沥青6万吨、年产 SBS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物0.5万吨。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卸油池、柴油储罐、装卸车及改性沥青生产工序逸散的废气。改性沥青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1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采取沥青储罐和柴油储罐采用“固定顶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卸油池和改性沥青生产设备为全密闭,卸料口设置侧吸式集气罩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AO+消毒+膜过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导热油炉、输油泵、高速剪切泵等各种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变频技术低转速电机、弹性基座,采用全封闭彩钢板结构隔声;定期维护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电捕焦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点。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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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昌瑞****公司

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第一师八团九连

**市昌瑞****公司

**泽惠****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八团九连,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22162m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0°53′33.6″,北纬40°34′12.92″。该项目建设内容为**2条造粒生产线、4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90软带生产线、10条地膜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废旧滴灌带2000吨、废旧地膜5000吨、废旧90软带200吨,年生产再生颗粒约6634吨、滴灌带2800吨、地膜10000吨、新90软带300吨。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万元,占总投资的12.53%。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4座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4座车间分别为1#(造粒车间)、2#(滴灌带、水带生产车间)、3#(地膜生产车间)、4#(地膜生产车间),4座车间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4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2000无量纲)。各生产车间全封闭设计;废旧塑料堆放在半封闭的原料堆场;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加强绿化。确保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旧滴灌带过程中产生的破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50m3)沉淀后循环利用;冷却水经循环冷却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采用吸污车吸****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挤出机、搅拌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分拣废物、除尘灰、沉淀池产生的清淤废物、塑料废渣、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废滤网、食堂厨余垃圾、废食堂油脂、生活垃圾。分拣废物、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第一师****填埋场填埋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清淤废物晒干后拉运至第一师****填埋场填埋处理;塑料废渣、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回收后全部返回热熔工序继续熔化,重复利用;废滤网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内,收集后由生产厂家收回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废食堂油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润滑油、废弃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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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第一师**市7团5连

**市****公司

爱建****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市7团5连,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0°41′18.995”,北纬40°36′35.777”。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5HSH-10型烘干塔一座,粮食烘干塔一座(日处理量300吨以上),同步建设多级烘干、冷却、装卸粮、生物质热风炉、废气处理等配套设施;成品库、办公生活区租用**市****公司闲置库房、办公室,总占地面积共7225m2,总建筑面积约6223.2m2,其中库房建筑面积5823.2m2,办公生活区约400m2。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风炉废气、过筛和清理废气、烘干废气、生物质颗粒及灰渣储运粉尘及玉米籽粒输送、入库粉尘。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采用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该项目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环发〔2019〕139号)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过筛和清理废气通过采取控制落差,封闭式筛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通过采取玉米粒烘干前过筛和清理降尘;生物质颗粒袋装储存于库房内,燃料现用现买,不长期储存,要求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措施,灰渣全部密闭袋装外售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禁止散装运输,避免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玉米籽粒输送、入库粉尘,须合理安排工艺过程,减少籽粒装卸、入库次数,减少倒运次数,保证运输量、控制运行速度,选用成套设备,同时籽粒输送、入库采用输送带,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厂区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5连连部定期统一清理拉运至第****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烘干设备、风机、清粮机等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对产噪设备底座加减振垫、风机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处用柔性接头等措施加以控制;物料运输环节合理选择运输线路,避绕沿途敏感目标,晚24:00至次日8:00禁止运输以防夜间噪声扰民,运送固废车辆严禁在**内路段行驶;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灰、热风炉炉渣、生物质颗粒包装袋、废布袋、玉米皮、不合格品、杂质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除尘灰、热风炉炉渣收集后暂存于储灰罐中,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包装袋、除尘器废布袋统一****回收站;玉米皮、不合格品、杂质等通过编织袋封闭包装储存后作为饲料定期外售给当地养殖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在垃圾箱中,定期拉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填埋场;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全部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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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水刺非织造布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市水刺非织造布产业园预留用地

**市新鑫国****集团****公司

**巍创****公司

该项目位****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市水刺非织造布产业园预留用地,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项目区东侧为产业园厂房,****施工队工棚,西侧为西环路,北侧为绿源路。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09′58.278″,北纬40°35′15.167″。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栋储存量100吨的双氧水仓库(主要包括罐区、装卸区以及回车场)及配套输送管道、给排水、消防、电气等附属设施。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通过规范施工营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栏;施工器械、建筑材料按固定场分类停放和堆存;运输及堆放砂石料、建筑材料等易起尘的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物料、渣土或废弃物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经围堰内集水沟收集后储存于5立方米的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卸车泵、输送泵、集水坑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使用减振座垫与隔声装置;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严格控制强噪声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并安置于单独工棚内;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不得随意扔、丢、抛、倒,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项目依托既有项目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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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一师16团改造110****电站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第一师**市16团

****集团****公司****公司

****集团****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市16团,****中心坐标为东经80°51′5.163″,北纬40°29′23.574″,属于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新增主变容量(1×31500)千伏安,配套增加主变高、中、低三侧配电设施及电气二次设备(2回110kV出线间隔、3回35kV出线间隔,6回10kV出线间隔,1台站用变、2组电容器等)。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通过对土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防尘布苫盖;及时清运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土方、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对粉状材料堆放点设置围栏和覆盖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通过采用密闭车斗、限制车辆装载高度;用苫布或篷布遮盖车斗;在装载物料后进行洒水抑尘;对路面适时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污染。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定期维修保养;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污染。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待施工期结束后泼洒场地降尘;通过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生活污水的措施,确保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定期清运至第一****处理厂。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通过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低噪声施工工艺;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选择的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沿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不能避让的敏感点应降低车速、控制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昼间标准值。

该项目运营期产****电站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取减震措施;在变电站场界设置围墙;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碎石、砂土、废混凝土、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检修时产生的废电器和零部件等一般固废及巡检及维修人员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在事故发生后或检修后,将事故池内统一收集,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电站内临时贮存,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检修时产生的废电器和零部件等一般固废交****收购站;通过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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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探1井勘探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0团12连

**亚新煤层气****公司

**创****公司

该项目位于10团12连,临时占地面积共4966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口探井,井号为阿探1井。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7'50.533",北纬40°37'47.319"。井深9383m(斜深)/8612m(垂深),采用五开定向井井身结构,钻井周期245天,试井周期60天。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的,须另行组织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该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伴生气燃烧废气、采出液储存及装车过程废气。通过采取严格控制车速,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定期检查伴生气燃烧设备,加强燃烧设备的运营维护;加强采出液储罐管理、装卸采取密闭装载;加强柴油储罐的检修和维护;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罐中,及时转运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伴生气燃烧废气及采出液储存及装车过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伴生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废水为试油期废水(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和生活污水。试油期废水经专用储罐收集后委托****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的生活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钻井液循环泵和压裂车等各类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劳保用品、烧碱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以及钻井岩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点。水基钻井岩屑委托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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