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富川旧城——向日门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6〕30号)

审批
广西-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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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富川旧城 ——向日门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2026-09-21 11:10


****旅游局:

你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富川旧城——向日门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富川旧城——向日门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向日门本体。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严格控制使用木材的含水率,柱类、梁类、枋类、桁(檩)类含水率不高于18%,椽类、板类、斗栱类、连檐类含水率不高于20%。

(三)加强白蚁防治,在方案中进一步补充完善白蚁防治专项内容:一是施工前应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相关区域开展白蚁危害勘查,查明蚁路、蚁巢位置,明确白蚁种类、分布范围及危害程度;二是对新更换木构件针对白蚁进行预防性处理,对原有木构件视白蚁蛀蚀情况采取必要防治措施;三是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白蚁危害,应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期间请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并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请你局在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信息、开工报告报送我厅。

五、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报我厅组织实施。

此复。



******旅游厅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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