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种子、化肥及飞播服务采购工作,遵循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及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规范项目采购流程,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面向社会合法合规企业开展竞争性报价采购。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等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县**镇、足荣镇、荣华乡、东凌镇。
(三)资金来源
依据《****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33号),本项目下达我县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2.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1. 绿肥(苕子)种子:种子纯度≥96%,净度≥98%,发芽率≥80%,水分≤12%;
2. 氯化钾:氧化钾含量≥60%;
3. 尿素:含氮量≥46%;
4. 绿肥飞播服务:按采购单位指定区域、面积和农时要求实施飞播作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项目控制价及结算规则
1. 单项最高限价(单价)
绿肥(苕子)种子:22元/公斤;
氯化钾:3680元/吨;
尿素:2350元/吨;
绿肥飞播服务:18元/亩。
2. 项目总预算上限:225000.00元(22.5万元)
3. 限价规则:供应商所报对应货物或服务单位不得超过该单项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该单项报价无效。
4. 供货及结算:本次采购不预先固定采购数量,采购数量根据项目实际实施需求确定;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种子、氯化钾、尿素、绿肥飞播服务4项合计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225000.00元。
5. 本项目种子、氯化钾、尿素、绿肥飞播服务分开报价、分开评审。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报价;可由同一供应商成交一项或多项,也可由不同供应商分别成交。种子、氯化钾、尿素、绿肥飞播服务分别评审、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服务公司资格条件
1. 供应商、服务公司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
2. 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生产或经营资质、服务能力的****公司。
3. 供应商、服务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无政府采购禁止参与投标情形。
4. 专项资质要求
(1)种子供应企业:生产企业须持有有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绿肥(苕子);代理销售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家正式授权委托书及厂家全套有效资质文件。
(2)肥料供应企业:须持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生产企业具备对应肥料生产许可资质。
(3****公司:须提供至少3台农业无人机飞控编码、农业无人机机身图片及飞手操作证,未提供的,报价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成交供应商、服务公司中标后严禁转包、变相转包及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或追回已支付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4日
四、报价要求
1. 本次为一次性单价报价。报价单价包含对应货物成本费、包装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配送至乡镇及村指定点位费、飞播作业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 ****公司可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分项报价;对应分项单价不得高于公告最高限价,超限价该分项无效。
3. 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更改、撤回。
五、报价文件组成(全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正式报价函(加盖公章),按所报项目分别填报绿肥种子、氯化钾、尿素、绿肥飞播服务投标单价。
4. 对应投标货物或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厂家授权文件等,按本公告资质要求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 递交方式:所有报价文件统一密封纸质版递交,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线上递交。
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8: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3. 递交地点:**县**镇云山大道银发大厦7****推广站。
4. 递交时间以采购单位实际收到密封文件时间为准,逾期、缺件、未密封、资质不全均作无效处理。
七、评审及成交规则
1. 采购单位对所有递交文件开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资格合格、材料齐全、实质性响应公告要求且单价未超限价的,为对应货物的有效投标人。
2. 种子单独评审:全部有效种子报价中,种子单价最低者确定为种子成交供应商。
3. 氯化钾、尿素分别单独评审:全部有效氯化钾报价中,氯化钾单价最低者确定为氯化钾成交供应商;全部有效尿素报价中,尿素单价最低者确定为尿素成交供应商。
4. 飞播服务单独评审:全部有效飞播服务报价中,飞播服务单价最低者且资质较好的确定为飞播服务成交服务单位。
5. 若出现相同最低单价,由采购单位按程序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人。
6. 严格依据本公告公开规则依法依规确定成交单位,全程规范透明。
八、其他工作要求
1. 成交单位须按采购单位通知及时组织货源或安排飞播作业,保质保量将物资配送至指定点位、按要求完成田间作业;运输、装卸、作业安全及相关风险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 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前须提交以下材料作为合同附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全套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法按时完整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单位可顺延选取下一顺位合格供应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联系人:李站长
联系电话:0776—****055
****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