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111号
****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县内涝点改造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以及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县内涝点改造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整治我县**街、丰岭路周边内涝问题,补齐城镇排水防涝短板,消除降雨积水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与财产安全,优化排水体系,同意**县内涝点改造整治工程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县**街、丰岭路。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街、丰岭路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改造d800~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长约3753米,其中改造d800~d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554米,改造d1200~d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2199米,改造雨水井159座。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16.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5.20万元,预备费21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6年8月1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