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的公告

审批
湖北-十堰-丹江口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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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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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18日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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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关于实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数字赋能行政审批,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我局决定全面推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证照种类和效力。我局规划许可业务涉及电子证照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等5类,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电子证照的申请和领发。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方式办理规划许可业务。线上办理方式: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cn/)→点击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点击**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相关规划许可业务。线下办理方式:****服务中心一楼工建综合窗口申报相关规划许可业务。

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规划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电子签章,在线生成完成电子证照签发,并同步将电子证照信息上传至市级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共享和互通互认。

事项办结后,用户可登录**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点击“我的证照”,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电子证照。

三、电子证照应用。用户在**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各项业务时,如需提供规划许可业务证照作为申请材料的,可在上传材料页面“文件操作”→“批复证照库”,勾选要引用的证照,即可调用。

四、证照监督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一律无效,对于伪造、篡改电子证照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法律规定的涉密项目暂不核发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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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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