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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村委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澄清事项
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第7点“投标保函的出具机构类别”作如下澄清修改:
| 项目 |
内容 |
| 原招标文件 |
银行(已勾选) |
| 澄清修改后 |
银行(已勾选) |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公共**交易平台(**省)及**省公共**交易投标担保服务平台现行规定办理;出具机构应符合相应准入条件**台办理要求。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发布时间距原投标截止时间超过15日,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作调整,仍为2026年10月14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四、其他说明
本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下载并查看相关澄清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畅好乡1号
联系人:王宏鹏 电话:0898-****01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商贸城29栋18号
项目负责人:陈进花 电话:0898-****9947
行政监督部门:五****水务局 电话:0898-****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