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省道S206**马树至**通阳大桥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段)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县“8.03”地震****指挥部 |
| 编制单位 | **蓝环****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省道S206**马树至**通阳大桥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我单位于2026年8月22日组织施工、监理、监测、工程审计以及验收编制、特邀省级专家等单位对省道S206**马树至**通阳大桥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段)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道S206**马树至**通阳大桥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段)项目由S206三段主线路和两段支线组成,项目实际实施总长度109.661km,分别为(1)马树垭口至小河塘段,实际长16.881km;(2)小河塘至碉楼段,实际修路全长21.08km;(3)碉楼至通阳大桥段,实际长度27.134km;主线全长实际为65.095km;(4)两段支线建设里程44.566km,其中砍德至包谷垴段起于**县砍德与**县纸厂乡交界处,止于顺接天生桥至老店公路,该段全长27.855km;天花板至****电站,止于碉楼村,该段全长16.711km。本工程共分成四个工程标段分别由三家施工单位进行施工。①S206碉楼至通阳大桥(**段)工程:27个月(2.25年)2016年6月开工~2018年8月竣工;②S206黑土至马树至小河塘(**段)工程:19个月(1.58年)2016年3月开工~2017年9月竣工;③S206小河塘至碉楼段工程:26个月(2.17年)2016年7月开工~2018年8月竣工;④S206支线砍德至包谷垴至碉楼(**段)恢复重建工程:16个月(1.33年)2016年6月开工~2017年9月竣工。该项目主体工程的验收已经完成,还差环保和水保等专项验收,故目前工程以临时工程形式运行。总占地总面积218.56hm2,其中永久占地192.80hm2,临时占地25.76hm2。本工程建设征占地面积中路基工程防治区190.37hm2、隧道工程防治区0.48hm2、桥涵工程防治区0.90hm2、改移工程防治区1.05hm2、施工便道区1.13hm2、施工生产生活区2.20hm2、弃渣场区19.77hm2、临时取料防治区2.66hm2。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0122.6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67016.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县“8.03”地震****指挥部; 联系地址:****运输局 联系人:陈刚 联系方式:138****8400 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社区 联系人:杨生波 联系方式:134****1228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蓝环****公司 联系地址:******办事处****社区粗茶淡饭斜对面 联系人:叶家全 联系方式:158****5505 五、验收结论 省道S206**马树至**通阳大桥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段)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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