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北流市登龙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6〕31号)

审批
广西-玉林-北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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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市登龙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6-09-21 11:10


******旅游局:

你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登龙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登龙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登龙桥文物本体。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桥面登**、庙殿等建筑屋面维修应按现状采用与现屋面相似的工艺和材料,新更换瓦件颜色需与现状基本保持一致。庙殿建筑如恢复板筒瓦砂浆裹垄屋面做法,应有充分的历史照片、视频等作为依据。

(三)建议引进3D打印技术制作屋面正脊缺失的鳌鱼,安装后持续监测效果,为文物保护修缮工作探索新路径。

三、文物内部堆放有大量与文物保护利用无关的杂物,为切实保障文物安全,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清理。

四、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期间请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并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五、请你局在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信息、开工报告报送我厅。

六、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报我厅组织实施。

此复。



******旅游厅

2026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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