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6-09-21 12:4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2026-09-21 | ||
| 《****年产5000吨硅橡胶混炼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年产5000吨硅橡胶混炼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硅橡胶混炼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02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硅橡胶混炼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新集镇新集居乡村**产业园一期2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皖欣****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依托**县新集镇新集居乡村**产业园一期2号厂房,主要购置捏合机10台、滤胶机2台、开练机1台,并配套计量、负压投料及环保设施。项目以生胶、硅油和白炭黑为主要原料,经计量投料、捏合、冷却、滤胶、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硅橡胶产品,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硅橡胶混炼胶产品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 防或者减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施 | (1)废气 项目计量投料、捏合、冷却、滤胶及开练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标准。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厂区内和厂界监控点达标。 (2)废水 本项目设备清理和地面保洁均采用干式清洁,不产生保洁废水。循环冷却塔系统为封闭运行,运行过程中不涉及其他药品的使用,需要定期给循环系统补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塔补水用水,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新集镇新集居乡村**产业园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由槽罐车****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滤胶机过滤出来的杂质、废滤网由企业****公司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和废活性炭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由企业集中收集后由厂家直接回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县发展改革委备案(2607-340322-04-03-675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