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2026年油菜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区油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科技支撑,2026年我区拟在花荄镇、黄土镇、秀水镇、塔水镇,遴选出6******社、家庭农场,建立油菜重大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区3200亩,现将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1.高产优质多抗宜机收油莱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推广。针对我区根肿病危害严重等问题,选择在塔水镇、秀水镇、黄土镇、花荄镇根肿病发病严重的村,重点示范2026年**省农业主导品种川油101(抗根肿病)等及配套高产关键技术1000亩。
2.油莱抗逆丰产轻简高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针对油菜播栽期湿害、干旱、秸秆还田、根肿病危害等生物与非生物逆境条件下油菜播栽出苗难,一段机收损失率高等问题,开展以抗性品种选择、机械开沟、种子包衣、无人机飞播、秸秆覆盖还田、苗期化控、机械化分段收获等为核心的油菜抗逆丰产轻简高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1000亩。
3.稻田油菜迟直播丰产栽培技术。针对水稻机插秧推广和极端天气**水稻收获期以及油菜播栽期湿害天气等导致油菜无法适期播种、播期推迟等问题,选择塔水镇、秀水镇、黄土镇、花荄镇重点村,开展以耐迟直播品种选择、种子引发、迟播增密、种肥同带一体化精量直播等为核心的油菜迟直播丰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600亩。
4.油菜机械化肥药管理技术。选择塔水镇、秀水镇、黄土镇、花荄镇,重点示范油菜种肥同带一体化施肥技术、无人机精准施肥技术、油菜病虫害无人机绿色高效防控技术和油菜根肿病和菌核病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600亩。
注:遴选主体可对四项建设内容进行组合申报,但同一地块仅限申报其中一项。
二、服务时限
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总结报告。
三、遴选条件
1.**区塔水镇、秀水镇、黄土镇、花荄镇范围******社****农场;
2.项目建设区域内土地流转面积达600亩以上;
3.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申报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6.无条件接受业主对项目承建面积的统一调整。
四、材料清单
1.申****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3.试验示范方案;
4.法人自有承包耕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经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及流转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5.无不良记录和违规违法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承建面积调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同意以最终调整确定的面积作为履约的依据。
8.圆满完成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遴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以上要求主体提供的材料文件必须加盖申报主体印章(鲜章)并装订成书。
五、补贴方式及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总金额17.4万元,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实施主体完成种植并验收合格后,一性拨付补助资金。高产优质多抗宜机收油莱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推广面积1000亩,补助20元/亩,共计2万元;油莱抗逆丰产轻简高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面积1000亩,补助70元/亩,共计7万元;稻田油莱迟直播丰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面积600亩,补助70元/亩,共计4.2万元;油莱机械化肥药管理技术示范推广面积600亩,补助70元/亩,共计4.2万元。
六、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申报主体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项目推进、数据上报、观摩组织等工作,保障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3.实施主体遴选确定后,实施主体须按项目完成承诺书,保证项目持续良好运行,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变更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外,实施主体不得任意退出、变更项目内容或拖延项目实施进度,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按局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处理。
七、遴选程序及评审方法
由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人员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6名的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评审细则及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试验示范方案(30分) |
根据申报主体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选址;3.栽培技术;4.进度安排;5.保障措施;6.预期收益等。最优得30分,其余依递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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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能力(20分) |
符合项目建设区域内,流转土地面积最多得20分,其余依递减2分。 注:提供项目建设区域内的法人自有承包耕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及2025年-2026年流转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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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能力(20分) |
申报主体自有或稳定长期租赁油菜农机装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耕整地机械:配备1类及以上得5分; 2.种植机械(如油菜精量联合播种机、油菜抗湿气送式精量联合播种机、油菜飞播无人机、油菜毯状苗联合移栽机等):配备1类及以上得5分; 3.田间管理机械(如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药机、施肥机等):配备1类及以上得5分; 4.收获机械(如联合收获机、分段收获装备等):配备1类及以上得5分。 复式作业装备折算规则: 如:1.油菜浅旋耕精量直播机:可一性完成施肥、播种、旋耕、开沟、起垄等5道工序,具备上述3项及以上功能的,视同满足3类机械要求,得15分;2.油菜毯状苗联合移栽机:可一性完成旋耕埋茬、开厢作畦、切块取苗、对缝栽插、覆土镇压等5道工序,具备上述2项及以上功能的,视同满足2类机械要求,得10分。(其他复式作业装备同理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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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层(15分) |
******社、****农场得15分,******社、****农场得13分,******社、****农场得11分;******社、****农场得9分;未评级得7分。 注:以主体提供的最高层级计分,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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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经验(15分) |
申报主体近三年内累计承担过油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任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满分15分): 累计承担3及以上的,得15分;累计承担2的,得10分;累计承担1的,得5分,没有承担过的不得分。 注:时间期限为申报截止日期前3年(即2023年9月10日至遴选截止日期)。 注:申报主体须提供项目协议(或合同)和验收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
八、指标分配与调整规则
1.当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达到6家且申报总面积超过总规模时,按同等比例核减各申报主体的补助面积。
2.当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达到6家,但申报总面积低于3200亩时,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各主体的实际承建情况,重新核定并分配剩余指标。
3.当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不足6家时,申报面积不足3200亩,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主体的承接能力分配指标;剩余指标将按规定程序再遴选。
4.若申报主体不足6家但申报总面积达到或超过3200亩,补充遴选实施主体至6家后,再核定分配指标。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农业农村局417)。
十、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及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4:00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一式一份。
3.递交地址:****农业农村局417。
十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6年9月22日14:00时。
2.评审地点:****前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娟
2.联系电话:081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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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