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现对本项目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个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进行补充。以上三个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七、其他公告内容”无内容,现补充为:
七、其他公告内容
1、交货地点:**省**市**区珠江路88****卷烟厂内。
2、供货周期:设备供货周期6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计,60天内包含设备的生产、出厂检测、运输及进厂验收合格的时间。
施工时间:总工期最多为累计90天(根据中标人承诺为准)。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因生产任务较紧,招标人无法提供连续不间断施工,只能采用分段式集中施工方式,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将在计划停产施工7日前告知投标人施工计划。
试运行时间:施工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整体上线试运行至少4个月。
3、最高投标限价:388.36408万元(含税)
4、开标当天进行查询,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行业级、公司级)且在禁入期内的单位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行业直属单位级)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对因存在行贿行为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中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存在商业贿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随意弃标、转包、违约分包等不良行为的,将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公司及所属企业组织的新的采购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中标人)为******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在供供应商,因以上情形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公司及所属企业同时将根据影响程度和管理需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并有权对其在供合同(协议)采取降低考核等级、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协议)等措施。其他具体不良行为情形和处理措施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不良行为(非行贿)管理规定》《******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6、异议受理
联系人:李武轩
联系电话:173****2623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公告补充说明:
本项目于2026年9月18日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四个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
其中“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个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七、其他公告内容”无内容,未与招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公司外网”平台发的招标公告中“七、其他公告内容”为完整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公司外网”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因“七、其他公告内容”中包含最高投标限价等实质性条款内容,为保障各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8日20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路159****中心B座19楼****
联系人: 李武轩、詹彦琳、董浩然、巩俊萍
电话:173****2623、177****2266、159****9797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