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三产发展,经力洋村三委会研究决定将力****商铺****村委会约480平方)进行对外招标租赁:
一、租赁范围:力****商铺二楼,房屋结构完好,面积约480平方米,具体情况自行勘察;
二、商铺经营类别:经营范围不限;
三、招标底价:5万元/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低于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租赁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照中标价支付;
五、投标开始时间:定于2026年10月9日16时;
六、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6年10月9日16:30分;标书代写
七、投标地点:******交易中心;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1日14时起;
九、投标保证金:
1、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工行**县支行,银行账号:390********00195597;
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2026年10月8日16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业主方支付10000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十一、唱标方式:先进行报价,并排名;
十二、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方式,投标报价为年租金(报价保留到"元",即每年租金标准)。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取第1名;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用摇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如报价低于标底视为无效。中标后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如7日内未付清承包款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进行招标)后二年承包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后弃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税费全部由中标人自负;
2、租赁期间,房屋主体结构及交付时原有固定设施(含墙体、屋面、原有水电管线、门窗等)因自然损耗需要维修的,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装修改造新增的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维护,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中标人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3、承包期内,中标人应服从市容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保持店面周边环境整洁,不得占道经营;
4、租赁期内,因房屋主体结构、原有设施等非中标人原因需要维修的,由招标人组织实施,中标人应及时予以配合。维修期间不减免租金,租赁期限不予顺延。
5、如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6、消防及安全通道要求:中标人必须保证租赁房屋内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全程保持畅通,严禁堆放货物、杂物堵塞、锁闭安全通道与消防出口;不得占用疏散走道。中标人须自行配齐符合规范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定期维护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所有消防改造、设施增设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生产经营限制与安全管理:本房屋虽经营范围不限,但严禁开展易燃易爆、高粉尘、危化品储存加工、产生重大噪音污染、明火加工等高风险生产类作业;如中标人拟开展生产加工类项目,必须提前将生产工艺、设备清单、风险点书面报送招标人审核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投产。
8、中标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相关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接受招标人及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隐患,中标人须按期完成整改,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9、安全通道、防火分区、墙体门窗不得擅自改动,严禁封堵原有消防窗口、疏散出口;确需局部改动,必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审批、施工、整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五、报名时间及手续:有意者请于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若为非本人报名,委托他人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到****二楼进行报名,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及报名费100元;
十六、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标书代写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力洋镇力洋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力洋镇力洋村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3337
代理机构:****
地址:**县**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王洋、施瑜
联系电话(传真):0574-****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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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9/21 14: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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