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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厅《转发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3〕53号)相关规定,******局组织专家对《****风电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2-****208
电子邮箱:****91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