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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赣医保字〔2025〕1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开****医疗机构评估工作,按照相关评估条件,****卫生院、**县****服务中心2****医疗机构通过定点评估,****卫生院1****医疗机构通过增加病种评估(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医疗机构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向****反映,联系电话:0794-****390。
南 城 县 2026 年 门 诊 慢 特 病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病 种 拟 通 过 类 别 汇 总 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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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