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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评工作即将开展,今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省**台商投资区利澳产业园扩建项目三期****区管委会**镇北工业区。项目扩建厂房建筑面积91854.53平方米,拟从事卫生用品的加工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管委会**镇北工业区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0****9808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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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