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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洪畴镇 | 发文日期:2026-09-21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县洪畴镇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承担“****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县洪畴镇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县洪畴镇和美村半山王自然村
(5)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1700万元
(6)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222.5m2,**6幢标准化养殖大棚及配套设施,年出栏肉鸡42万只,最大存栏量13.8万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县洪畴镇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189****0066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1)环评机构名称:****
(2)环评机构地址:**省**市**区开物创新大厦A座803室
(3)环评机构联系人:周工
(4)环评机构联系方式:0571-****121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地址: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传真:0571-****1215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公示当天起7个工作日(2026年9月21日—10月9日)
**县洪畴镇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