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A3300000090006187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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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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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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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东孝街道金园路农科创大厦C区4楼110室
地址:**省/**市/婺**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卞涛
联系人:杜建
电话:157****4040
电话:150****9766
标段(包)名称:
**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061****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1、问题:本项目资信标评审因素“人员业绩”的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计业绩以项目图审报告上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完成单项合同施工中标价或工程总承包合同额或设计合同**工程费在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的得0.5分。 问:如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设计合同**工程费为暂定工程费用,设计合同**工程费金额是否以项目图审报告上的投资(概)预算金额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金额为准 答复:①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1)以上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图审报告复制件(复制件需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2)以上材料未能体现评分要素的,还需提供业绩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3)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1)以上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复制件(复制件需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2)以上材料未能体现评分要素的,还需提供业绩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3)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 2、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本总说明等均已附件形式上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标书代写
行政监督机构:
****住建局
电话:
0579-****1586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9-21 15: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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