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石、煤炭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09-21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9-24 18:00
本****矸石、煤炭运输(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矸石、煤炭运输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矸石、煤炭运输: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鼎皓****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或服务总金额达到799.86万元,以先到为准 | 入围单位按照实际发生数量、最终中标单价进行合同签订及结算。最终中标单价按照入围单位中分项最低报价执行(最低分项报价为最终合同单价),即入围单位需执行最 终合同单价。如潜在入围单位无法执行最低价,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放弃入围 (此期间提出不列入黑名单,但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除外)。 |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或服务总金额达到799.86 万元,以先到为准 | |
| 3 | 山****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或服务总金额达到799.86 万元,以先到为准 |
2、执行的最低分项单价
| 分项项目 | 含税最低分项单价(元/吨) | 备注 |
| 矸石运输 | 7.38 | 入围单位按照实际发生数量、最终中标单价进行合同签订及结算。最终中标单价按照入围单位中分项最低报价执行(最低分项报价为最终合同单价),即入围单位需执行最终合同单价。如潜在入围单位无法执行最低价,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放弃入围(此期间提出不列入黑名单,但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除外)。 |
| 中煤、原煤内倒运输 | 1.30 | |
| 煤泥运输 | 5.00 |
3、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鼎皓****公司 | / | / |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 | / |
| 3 | 山****公司 | / | / |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鼎皓****公司 | 响应 |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山****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3.4.1 投标保证金:2)采用保函形式:****银行、担保机构或者保险机构直接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须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最晚不超过2026年1月12日”,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投标保证金要求,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商贸有限公司、**市通****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服务响应:满足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加★条款要求(如有加★条款)”
★5.投运车辆在为招标人作业服务期间,需按照规定运输线路行驶,不得随意自行调整运输线路,投运车辆必须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实时监控运输路线、车速等数据(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且在服务期限内的《**省**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在线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商贸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省**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在线证明》为交通局出具证明,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省**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在线证明》,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技术、服务要求,否决其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市通****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省**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在线证明》为交通局出具证明,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省**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在线证明》,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技术、服务要求,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市******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服务响应:满足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加★条款要求(如有加★条款)”
★4.人员要求:该项目所投用车辆操作人员至少20人,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A2)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意外伤害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市******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人员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意外伤害险缴纳证明”,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技术、服务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潞安****公司
电话:159****0129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公司
联系人:高鹏
电话:135****56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韩阳
电话:182****1372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韩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