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珲春市太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审批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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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标 题: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市太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市太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拟审批项目:**市太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26(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3300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市太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河左岸一级支流太阳河下游,起点位于太阳村上游,终点位于**村宇别尔湖上游交通桥处

**市水利****办公室

**省冠慧****公司

一、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左岸一级支流太阳河下游,起点位于太阳村上游,终点位于**村宇别尔湖上游交通桥处。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083m,工程防护总长度为4041m,其中左岸上段护岸长158m;左岸下段护岸长1960m;右岸护岸长1923m。项目总投资115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73万元。

(一)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运。

(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施工场地围挡、洒水压尘、物料苫盖等措施。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及施工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敏感点周围设置不低于3m的移动声屏障或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至临时贮存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外售处理,不可利用部****填埋场处理。

(五)做好施工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内施工;加强管理,增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动植物的保护,严禁非法猎捕陆生及水生动植物;严格按照设计的施工时段、施工方式、施工范围进行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小施工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对整个施工区设置护围墙,在施工区、物料区分别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管,防止或减缓水土**的流失,减轻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在表土临时堆放场四周设置截水沟,堆放场表面铺设遮盖,在表土堆坡脚采用袋装土拦挡作为临时挡护;工程完工后,临时占地拆除所建构筑物,清理施工道路的砂石,做好覆土覆绿,恢复生态。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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