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公告
****智地站粉煤灰采购遴选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6-09-21 15:25:40
┃ 竞争性谈判基础信息
竞争性谈判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21 16: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22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6-09-22 09:20:00加急标书代写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22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22 13: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 2026-09-22 12:50:00加急标书代写
┃延期原因
充分加强市场竞争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采购公告入围要求
保证金:5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支行/****集团****公司****公司/130********050505177
┃详情描述
| 入围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3)保证上传的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有效,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不予入围。 (4)经天眼查查询,自身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 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按报名时间早晚只允许先报名的投标单位入围,后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 投标单位因自身失误未按照本业务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报价单(表)及未按要求进行平台报价导致废标的,同一项业务中发生1次原则上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年度内累计发生3次(含3次)原则上本年内不允许再参与招标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 1.项目名称:****智地站粉煤灰采购遴选 2、暂估采购数量及限价: (1)智地站粉煤灰暂估1500吨,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9元/吨、税率13% (2)数量为暂估数额,甲方每月26日前(或下月月初)通知乙方下月的供应数量,具体每日供应量以甲方指定的所供站材料主管人员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甲方未通知乙方供货导致未发生业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3月31日止。 3、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时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单(详见采购文件中报价单模板),书面报价单含税单价报价应与平台含税单价报价一致、因四舍五入等其他原因不一致的,以盖章的报价单为准。 4、投标人提报税率13%,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评标按照含税单价报价为准。 5、质量要求:所提供的粉煤灰,必须符合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细度≤45%,简易需水≥120mm,烧失量≤8%,需水量比≤105%,活性指数≥70% 。 6、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元,****公司账户电****集团****公司****公司指定账户并在备注上注明“招标保证金+招标编号(阳光招采平台)”,以个人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效。****银行回单为据,****集团****银行回单上传,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金隅集团内部单位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合同金额的5%,向下百位取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特别提示: (1)此次遴选为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价格谈判。 (2)如因四舍五入等其他原因报价单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公章的报价单为准。 (3)如开标后,有2名以上(不含2名)投标供应商报价相同(与最高限价相同除外),我公司有权废标,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4****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不得入围,若乙方在合同履行****集团黑名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结算方式及期限:详见合同范本。 (6)日保供量不得低于300吨/天,低于300吨/天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7)投标单位在招采平台填报“可供货数量”时,请勿将“可供货数量”理解为“日保供量”,可供数量以平台填写为准。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必须为供应商所使用的营业执照所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8、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开标后的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加急标书代写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 (4)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6)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9、其余详见合同范本 |
┃联系人
李大伟 / 133****821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5731
监督举报邮箱:ygcg@jds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