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心25楼西半层装修工程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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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25楼西半层装修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发展中心25楼西半层装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

3.釆购代理机构:****

4.项目概况:发展中心25楼西半层装修工程,具体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5.最高限价:****353.58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50242.91元,响应人的报价若超出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注:安全生产措施费为非竞争性费用,响应人须按公布的费用填报报价)

6.成交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评审结果,确定一名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装修面积约为655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建筑物内部进行装修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的建设。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3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60个工作日。

2.3建设地点:**市**区**大道3****中心大厦25楼西半层。

2.4 质量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主体、****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响应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三)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四)专职安全员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机关标注为“C”的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1 月1 日以来的装修装饰工程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六)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七)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时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4.****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6 年9月22日00:00至2026年9月29日17:00(**时间),登录**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询比采购文件款支付方式:平台支付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①平台支付(优先选择,便于开具发票):响应人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缴费,询比采购文件款发票于3-5个工作日后自行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②转账支付:具体收取询比采购文件款费用账户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第一支行

账 号:360********00326441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电子标服务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 年10月13日09:30(**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标书代写

六、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采购人:****

联系人:麦工

电话:020-****0866/133****8918

电子邮箱:maijq@gdg.****.cn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大道3****中心6楼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泓

电话:020-****6109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3室

招标监督机构:****集团****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0890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大道3****中心3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 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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