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你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秀水村古建筑群(状元楼、八房戏台)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秀水村古建筑群(状元楼、八房戏台)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状元楼、八房戏台本体。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细化青**阶断裂部位修缮工艺。青石补配构件应选用与原台阶同材质、同产地石材,明确石材色号及表面纹理要求,确保补配石材与原构件色泽、质感效果协调统一。
(三)完善柱身墩接专项设计及施工工艺。补充专项详图,明确墩接部位榫卯形式,细化连接件材质、规格、布设间距及新旧木材搭接尺寸等关键技术参数,规范木构件防腐、防潮、防虫施工工序及质量标准。
(四)补充壁画、彩绘专项防护措施。结合文物现状制定临时防护方案,落实遮挡、防尘、防震、防剐蹭等措施,明确施工监护及应急处置要求,全程严控施工扰动,确保壁画、彩绘本体安全完好。
(五)优化木结构虫害综合防治体系。增补白蚁等虫害防控内容,落实施工前虫情勘查、施工中新旧木构件预防性消杀防护措施,全过程防范虫害侵蚀木构件。
三、文物建筑周边树木枝叶遮挡屋面、墙体,危及建筑瓦作、排水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内部杂物乱堆、周边杂草、苔藓滋生,破坏文物风貌,并存在火灾、受潮霉变等隐患。请你局督促项目相关单位在开工前完成专项环境整治,修剪涉险树枝、清空室内杂物、清除周边杂草、苔藓,并对整治区域做好防潮、防尘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文物建筑环境整洁、安全。
四、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期间请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严管动火作业管理,并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五、请你局在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信息、开工报告报送我厅。
六、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报我厅组织实施。
此复。
******旅游厅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