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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60098XP | 建设单位法人:李家乐 |
| 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龙腾大街1号 |
| ****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 生产运行优化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龙腾街1号烯烃厂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24.060900 纬度: 41.8335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3 |
| 抚环审〔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8-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14.25 |
| 77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2********247788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2********247788U | 竣工时间:2026-05-31 |
| 2026-05-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31 |
| 2026-08-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5kACl1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丁苯橡胶2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丁苯橡胶20万吨/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丁苯橡胶的生产是以丁二烯、苯乙烯为原料,以多种催化剂、助剂、电解质等为辅料,经过聚合反应制成胶乳,再经过转化、洗涤、脱水、干燥、称量等步骤,制得产品。 丁苯橡胶装置共4条生产线均为全封闭装置,且主要设备均在可封闭厂房内生产,生产产品工艺及装置均相同,仅部分配料含量不同,本次改造前后工艺流程不发生变化,仅在每条聚合反应生产线增加串联2台聚合反应釜(共计8台),提高胶乳的停留时间(现状停留时间10.5h,本次改造后停留时间13.5h),以**反应时间,提高转化率。 | 实际建设情况:丁苯橡胶的生产是以丁二烯、苯乙烯为原料,以多种催化剂、助剂、电解质等为辅料,经过聚合反应制成胶乳,再经过转化、洗涤、脱水、干燥、称量等步骤,制得产品。 丁苯橡胶装置共4条生产线均为全封闭装置,且主要设备均在可封闭厂房内生产,生产产品工艺及装置均相同,仅部分配料含量不同,本次改造前后工艺流程不发生变化,仅在每条聚合反应生产线增加串联2台聚合反应釜(共计8台),提高胶乳的停留时间(现状停留时间10.5h,本次改造后停留时间13.5h),以**反应时间,提高转化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8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丁苯橡胶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丁苯橡胶装置凝聚干燥废气经过碱洗塔碱洗后废气、单元废水池及化工区污水站废气(2504)、苯乙烯罐区形成丁苯橡胶RCO炉进料废气,该废气经过布袋式过滤器后,送入RCO装置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DA047;高30m;依托)排放。 本项目由于装置技术改造以及新增静密封点,故增加少量无组织排放VOCs;动静密封点依托烯烃厂LDAR系统对项目VOCs的产生和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5排放限值。1,3-丁二烯a、苯乙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中表7浓度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丁苯橡胶装置排污水包括苯乙烯滗析器污水、固定筛母液槽废水、淡乳清槽废水、聚合釜清洗水、地面清洗污水等,废水经化工区污水站预处理单元(2504)预处理后,再进一步排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达标后部分****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污染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直接排放标准。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利旧)。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 4.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为车间废水池沉淀物,危险废物直接在产废车间由资质单位运出处置,不在厂内存放,仅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及时运出时,暂存于烯烃厂危废暂存间(依托)内。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6.本项目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依托现有装置围堰,围堰内铺设防渗地面;二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11000m3收水池;三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22000m3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呴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本项目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1.丁苯橡胶装置凝聚干燥废气经过碱洗塔碱洗后、与丁苯橡胶装置地下废水池及化工区污水站预处理单元废气(2504)、苯乙烯罐区形成丁苯橡胶RCO炉进料废气,经过布袋式过滤器后,送入RCO装置,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2.动静密封点依托烯烃厂LDAR系统对项目VOCs的产生和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3.丁苯橡胶装置排污水经化工区污水站预处理单元(2504)预处理后,再进一步排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达标后部分****处理厂处理。 4.依托厂区废水总排口的在线监测系统。 5.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6.危险废物直接在产废车间由资质单位运出处置,不在厂内存放,仅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及时运出时,暂存于烯烃厂危废暂存间(依托)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依托现有装置围堰,围堰内铺设防渗地面;二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11000m3应急事故池(收水池);三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22000m3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0.794 | 2.7436 | 0 | 0 | 0 | 133.538 | 2.744 | |
| 76.859 | 12.018 | 134.83 | 0 | 0 | 88.877 | 12.018 | |
| 3.488 | 0.099 | 21.57 | 0 | 0 | 3.587 | 0.099 | |
| 0.588 | 0.012 | 1.35 | 0 | 0 | 0.6 | 0.0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9008 | 0 | 0 | 0 | 0 | 19008 | 0 | / |
| 0 | 0 | 485.6936 | 0 | 0 | 0 | 0 | / |
| 0 | 0 | 1038.4572 | 0 | 0 | 0 | 0 | / |
| 32.311 | 0.67 | 262.5092 | 0 | 0 | 32.981 | 0.67 | / |
| 0.008 | 0.001 | 1028.1337 | 0 | 0 | 0.009 | 0.001 | / |
| 1 | 化工区污水站预处理单元(2504)、处理能力180m3/h,化工区污水站(2501)处理能力650m3/h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直接排放标准。 | 依托厂区现有治理设施 | 厂区总排口废水氨氮浓度在0.070mg/L-0.080mg/L之间,化学需氧量浓度在8mg/L-10mg/L之间,总氮浓度在3.54mg/L-4.01mg/L之间,总磷浓度在0.17mg/L-0.44mg/L之间,总有机碳浓度在10.1mg/L-13.9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在4.1mg/L-9.3mg/L之间,硫化物浓度在0.058mg/L-0.069mg/L之间,氯化物浓度在125.2mg/L-130mg/L之间,氰化物、乙腈浓度均未检出,挥发酚浓度在0.012mg/L-0.015mg/L之间,氟化物浓度在0.41mg/L-0.45mg/L之间,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浓度在191.02ug/L-197.09ug/L之间,钒浓度在0.29mg/L-0.33mg/L之间,苯乙烯浓度未检出,石油类浓度在0.09mg/L-0.12mg/L之间,悬浮物浓度在2mg/L-4mg/L之间,pH值在7.2(无量纲)-7.4(无量纲)之间,以上指标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标准限值;铜的浓度未检出,锌浓度在0.10mg/L-0.22mg/L之间,苯、对-二甲苯、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浓度均未检出,以上指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直排要求。 |
| 1 | RCO装置处理,最终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5排放限值。1,3-丁二烯a、苯乙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 | 依托厂区现有废气治理设施 | RCO装置出口处苯乙烯未检出,颗粒物浓度在7.0mg/m3-8.0mg/m3之间,苯乙烯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6要求。RCO装置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4.57mg/m3-6.23mg/m3之间,经核算,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大于97%,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在48dB(A)-59dB(A)之间,夜间在36-49dB(A)之间 |
| 1 | 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 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
| 1 | 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为车间废水池沉淀物,危险废物直接在产废车间由资质单位运出处置,不在厂内存放,仅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及时运出时,暂存于烯烃厂危废暂存间(依托)内。 | 本项目危险废物直接在产废车间由资质单位运出处置,不在厂内存放,仅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及时运出时,暂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内。 |
| 1 | 本项目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依托现有装置围堰,围堰内铺设防渗地面;二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11000m3收水池;三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22000m3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 本项目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依托现有装置围堰,围堰内铺设防渗地面;二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11000m3收水池;三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22000m3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
| 丁苯橡胶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丁苯橡胶装置凝聚干燥废气经过碱洗塔碱洗后废气、单元废水池及化工区污水站废气(2504)、苯乙烯罐区形成丁苯橡胶RCO炉进料废气,该废气经过布袋式过滤器后,送入RCO装置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DA047;高30m;依托)排放。 本项目由于装置技术改造以及新增静密封点,故增加少量无组织排放VOCs;动静密封点依托烯烃厂LDAR系统对项目VOCs的产生和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丁苯橡胶装置排污水包括苯乙烯滗析器污水、固定筛母液槽废水、淡乳清槽废水、聚合釜清洗水、地面清洗污水等,废水经化工区污水站预处理单元(2504)预处理后,再进一步排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达标后部分****处理厂处理。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利旧)。 .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为车间废水池沉淀物,危险废物直接在产废车间由资质单位运出处置,不在厂内存放,仅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及时运出时,暂存于烯烃厂危废暂存间(依托)内。 本项目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依托现有装置围堰,围堰内铺设防渗地面;二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11000m3收水池;三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22000m3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丁苯橡胶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丁苯橡胶装置凝聚干燥废气经过碱洗塔碱洗后废气、单元废水池及化工区污水站废气(2504)、苯乙烯罐区形成丁苯橡胶RCO炉进料废气,该废气经过布袋式过滤器后,送入RCO装置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DA047;高30m;依托)排放。 本项目由于装置技术改造以及新增静密封点,故增加少量无组织排放VOCs;动静密封点依托烯烃厂LDAR系统对项目VOCs的产生和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丁苯橡胶装置排污水包括苯乙烯滗析器污水、固定筛母液槽废水、淡乳清槽废水、聚合釜清洗水、地面清洗污水等,废水经化工区污水站预处理单元(2504)预处理后,再进一步排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工区污水站(2501);达标后部分****处理厂处理。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利旧)。 .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为车间废水池沉淀物,危险废物直接在产废车间由资质单位运出处置,不在厂内存放,仅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及时运出时,暂存于烯烃厂危废暂存间(依托)内。 本项目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依托现有装置围堰,围堰内铺设防渗地面;二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11000m3收水池;三级防控:依托现有厂内22000m3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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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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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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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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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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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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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