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切实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 及 《**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相关规定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上社会公开比选年度定点物资供应商,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 通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内容:
1. 本地新鲜 牛羊肉: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乳制品 :质量达标,符合食品相关规范;
3. 粮油 、调料、 蔬菜 、 水果: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时令新鲜蔬菜、水果;
4.糌粑;
5. 日常生活用品:洗漱、清洁、日用杂品等;
6. 夏季、冬季服装:夏季服装、冬季防寒服装,满足使用标准。
说明:本项目为定点供货,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下达订单,供应商 根据 订单按时配送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具体品目、规格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二 )资金来源: 特困人员 ****中心生活补助 。
( 三 )供应周期: 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 如遇政策调整或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 四 )供货地点: ** 县****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依法登记注册企业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
2.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类目覆盖所标段食材;
3.自有合规配送车辆,肉类、 牛奶 全程冷链 /恒温储存运输;
4.配送人员持有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5.近1年无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处罚、无食品安全事故,可完整提供上游进货台账、批次质检报告;
6.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持对公转账结算;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第三方代配送。
三、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对应标段食材报价清单(含日常用品规格、单价);
5.食品安全及配送保障方案;
6.承诺书。
四 、评审方式
采购****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报价、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售后服务、履约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货及质量要求
所有供货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供应变质、过期、三无产品。肉类须随货提供检疫证明,粮油、预包装日用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订单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卸货交接。物资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货。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方 : ** 县****服务中心
地 址: **县先遣东路
联 系 人: 白玛益西
联系电话:178****1112
附件:采购需求清单及报价表格式
( 采购需求清单及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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