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1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9-28 | |
| 15000 ( 1.5 万元) |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
| ****公司 | ||
| 李经理 0719-****513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水库一堰路2号空地土地三年承租权 |
| 租赁底价 | 5.2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1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09-28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399148 |
|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期 | 2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露营地服务、体验式拓展服务及策划、户外用品销售等。不接受自然人承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绿地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3、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附件《绿地租赁合同》的格式和内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空地位于十****水库坝上区域的绿地,****水库坝上道路和围栏围挡的绿地范围内。 2、本次出租空地作为收费露营地使用,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场地,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破坏现有绿化及设施设备。除非经出租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或在该场地内从事或经营下列生意或业务:任何种类的养殖、****工厂、佛堂、道堂、其他宗教场所等及其他未经承租方许可或违法的活动。 3、承租方在提出承租申请前已经现场踏勘过该场地,对设施设备、水电排污和水利设施管理要求等均无异议,同意按承租场地现有状况接收该场地,并对该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可利用空间、位置及面积、实用性能、共享区域等现状无异议,且不再就承租场地交付提出异议或额外要求。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垃圾卫生费、排污费,以及其他单位向承租方收取的费用。 5、自接入点至承租方经营区域内的水、电、排污管线由承租方负责维护。接入点之前的管线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接入点以双方确认为准。 6、承租方需做好经营期间废油、油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液体污染物、空气污染物的收集和排放管理,不得向库区、河道排放任何污染物,不得造成水、空气、土壤的破坏和污染。 7、承租方应做好经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租赁场地的安全隐患消除工作,对发生在租赁场地内的工伤事故,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侵害出租方、侵害第三人权利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若因承租方处理不当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在满足水利设施、生态环境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改造租赁场地,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场地绿化破坏、周边水利设施损坏、环境污染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恢复。承租方拒不维修、恢复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恢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不能及时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由承租方负责。 9、为满足承租方租赁需要,承租方自行负责对现有租赁场地改造的设计、行政许可、建设施工、日常养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在改造前,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租赁场地的改造方案供出租方审核,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造。若承租方的实际改造与前述经出租方事先同意的图改造方案不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进行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租赁场地。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8820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1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成交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后,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剩余部分原账号退回。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银行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将按****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提供的资质及业绩证明等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的;
(2)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3)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4)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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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附件 | ****水库绿地租赁合同(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