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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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科特维尔注塑加工生产线建设项 | **省**市**县西兰大街-******公司-院内D2库房 | **** | ******公司 | 项目租赁厂房400m2,建设注塑加工生产线,购置注塑机10台、搅拌机1台及配套设备,生产汽车各类内外饰件、头盔外壳零件、底座零件、工艺美术品、电动玩具等塑料产品。 |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塔排水。循环冷却水塔排水及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通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中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公司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的要求。 |
| 2 | 环保型树脂瓦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市**县西张堡镇旭日村豆腐刘自然村 | 礼****公司 | ******公司 | 项目租赁厂房1000m2,设置原料库、生产区、成品库等功能区域;配套购置混合机、挤出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树脂瓦生产线1条,设计年产树脂瓦60万m2。项目不使用淘汰设备、不生产国家禁限塑料制品。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破碎、磨粉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树脂瓦生产过程中挤出、成型以及覆膜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配料、混合、破碎、磨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成型以及覆膜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塔排水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通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环卫清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树脂瓦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