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迁建工程[A3300000090004125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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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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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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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迁建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医院)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莫干山路219号
地址:**省/**市/上**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13楼
联系人:李天民
联系人:刘静娟、孙先平、郭鹏飞、李丽华
电话:0571-****0039
电话:0571-****0281
标段(包)名称:
****迁建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041****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 1、请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回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尚未具备,暂无法提供。招标人已提供选址意见书及相关附图附件作为现阶段设计依据;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须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 2、请提供《****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心建设指南》 回复:相关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收集。 3、****迁建工程附图中,西侧跨河道出入口能否移动位置除此出入口外,用地西侧能否增设其他出入口 回复: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选址意见书(含相关附件、附图)开展方案设计,合理布置机动车出入口,且设置方案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避免对城市交通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全部出入口及内外交通组织应合理顺畅。 4、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标准中,关于人员社保“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10月8日,为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请问提供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为2026年4、5、6、7、8、9月这连续6个月的社保请明确需要提供的社保证明的具体月份。 回复:考虑国庆长假对社保业务的影响,提供2026年3月至8月连续6个月或2026年4月至9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均可。 下列两项为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进行修正: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12)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 2、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请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回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尚未具备,暂无法提供。招标人已提供选址意见书及相关附图附件作为现阶段设计依据;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须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 2、请提供《****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心建设指南》 回复:相关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收集。 3、****迁建工程附图中,西侧跨河道出入口能否移动位置除此出入口外,用地西侧能否增设其他出入口 回复: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选址意见书(含相关附件、附图)开展方案设计,合理布置机动车出入口,且设置方案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避免对城市交通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全部出入口及内外交通组织应合理顺畅。 4、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标准中,关于人员社保“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10月8日,为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请问提供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为2026年4、5、6、7、8、9月这连续6个月的社保请明确需要提供的社保证明的具体月份。 回复:考虑国庆长假对社保业务的影响,提供2026年3月至8月连续6个月或2026年4月至9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均可。 下列两项为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进行修正: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12)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 2、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标书代写
行政监督机构:
****住建局
电话:
0571-****2502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9-21 16:15:3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1
招标公告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迁建工程[A330000009000412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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