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9年****职工交通车调度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职工交通车调度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职工交通车调度项目,拟向我校2026-2029年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采购2名调度岗位驾驶员,承担学校各校区用车协调调度、驾驶员管理监督、线路运行台账建立、服务监督与意见收集、交通安全培训宣传等调度服务工作。
****是学校2026-2029年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服务商,****学校各校区线路设置、教职工乘车需求、车辆配置、驾驶员队伍、日常运行模式等全部业务基础信息。本次调度****公司所属运营车辆、驾驶员开展调度管控、台账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若选择其他第三方单位提供调度服务,第三方不掌握车辆、人员、线路一手信息,无法高效完成车辆调度、驾驶员督促管理、运行台账登记、现场服务监督等工作,将造成调度与车辆运营脱节,极易出现调度指令和实际车辆执行不匹配,降低职工通勤服务质量,存在交通安全管理风险。由原中标单位****提供调度配套服务,可实现调度岗位与车辆运营一体化协同,保障交通车租赁服务整体一致性与配套衔接,减少沟通壁垒,规避多方对接带来的管理漏洞,同时节约管理运行成本。本项目服务与现有车辆租赁业务深度绑定,其他供应商难以同等条件下实现配套适配,不存在合理替代方案,只能由该原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调度服务。
综上,经专家充分论证,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虹**路1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胡蕊 |
**市交通造价局 |
高工 |
| 2 |
李建 |
******公司 |
高工 |
| 3 |
张天明 |
****公司 |
高工 |
2.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省**市**新区**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系电话:0871-****287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