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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21MA3DFHJN1E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文武 |
| 任庆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聊****办事处**西路369号 |
| 年产300吨新型显示用液晶取向剂和100吨集成电路封装用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品质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办事处**西路369号 |
| 经度:115.744870 纬度: 36.1109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15 |
| 聊环审〔2026〕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00 |
| 2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21MA3DFHJN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21MA3DFHJN1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500MABWUJAR6J | 竣工时间:2026-06-15 |
| 2026-06-16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8-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生产光刻胶、液晶取向剂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光刻胶、液晶取向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前后全厂产能不变,产品间产能调配:减少光敏性正型聚酰亚胺光刻胶(现有5200系列)产能10t/a、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产能50t/a、A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产能10t/a,增加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高温负胶5100系列)产能20t/a、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低温负胶6100系列)产能50t/a;减少TFT-IPS型液晶取向剂(液晶取向剂2)产能100t/a,新增液晶取向剂4产能20t/a、液晶取向剂5产能80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前后全厂产能不变,产品间产能调配:减少光敏性正型聚酰亚胺光刻胶(现有5200系列)产能10t/a、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产能50t/a、A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产能10t/a,增加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高温负胶5100系列)产能20t/a、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低温负胶6100系列)产能50t/a;减少TFT-IPS型液晶取向剂(液晶取向剂2)产能100t/a,新增液晶取向剂4产能20t/a、液晶取向剂5产能8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车间依托现有,改变现有车间一层设备布局,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二层及钢结构车间重新布局。 (1)生产车间:一层从西向东分别为负胶5100/6100系列复配工序、负胶5200系列复配工序、正胶复配工序、负胶5200系列树脂合成工序、负胶5100系列树脂合成; 二层从西向东分别为5种取向剂生产线、A、B胶生产线、正胶树脂合成工序 (2)钢结构车间:东侧为负胶6100系列树脂合成工序,西侧为预留 1、产品品种:光敏性正型聚酰亚胺光刻胶、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5200系列、6100系列)、A类、B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液晶取向剂1、液晶取向剂2、液晶取向剂3、液晶取向剂4、液晶取向剂5 2、生产工艺:(1)光敏性正型聚酰亚胺光刻胶: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2)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3)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200系列):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4)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6100系列):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5)A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合成-精滤; (6)B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合成-复配-减压蒸馏-精滤; (7)液晶取向剂1:合成复配-精滤 (8)液晶取向剂2:合成-复配-精滤 (9)液晶取向剂3:醒胶-真空除水-调节流平性-调节粘度-金属离子纯化-精滤; (10)液晶取向剂4:中间体1合成-混合-精滤; (11)液晶取向剂5:中间体1合成-混合-精滤; 3、原辅材料:NMP、PMDA、BTDA、ODA、甲醇、丙酮、去离子水等 | 实际建设情况:车间依托现有,改变现有车间一层设备布局,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二层及钢结构车间重新布局。 (1)生产车间:一层从西向东分别为负胶5100/6100系列复配工序、负胶5200系列复配工序、正胶复配工序、负胶5200系列树脂合成工序、负胶5100系列树脂合成; 二层从西向东分别为5种取向剂生产线、A、B胶生产线、正胶树脂合成工序 (2)钢结构车间:东侧为负胶6100系列树脂合成工序,****实验室 1、产品品种:光敏性正型聚酰亚胺光刻胶、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5200系列、6100系列)、A类、B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液晶取向剂1、液晶取向剂2、液晶取向剂3、液晶取向剂4、液晶取向剂5 2、生产工艺:(1)光敏性正型聚酰亚胺光刻胶: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2)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3)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200系列):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4)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6100系列):酯化-缩合-析出、洗涤-干燥-复配-压滤; (5)A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合成-精滤; (6)B类非光敏性聚酰亚胺光刻胶:合成-复配-减压蒸馏-精滤; (7)液晶取向剂1:合成复配-精滤 (8)液晶取向剂2:合成-复配-精滤 (9)液晶取向剂3:醒胶-真空除水-调节流平性-调节粘度-金属离子纯化-精滤; (10)液晶取向剂4:中间体1合成-混合-精滤; (11)液晶取向剂5:中间体1合成-混合-精滤; 3、原辅材料:NMP、PMDA、BTDA、ODA、甲醇、丙酮、乙醇、去离子水等 |
| 减少了丙酮使用量,原辅材料增加了乙醇,乙醇用于清洗包装瓶,废气、废水排放量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生产车间一层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废气逸散至车间内,经车间洁净排气系统引至现有“1#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生产车间二层及钢结构车间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丙酮上料间废气、洗釜废液暂存间废气通过新增“水喷淋+过滤棉+2#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新增排气筒D007排放;生产车间二层及钢结构车间生产过程未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洁净排气系统引至新增“3#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DA007排放。评价平台废气通过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0m排气筒(DA004)排放;在建实验室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8)排放;三效蒸发设施不凝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依托现有废水蒸****处理站处置。蒸汽冷凝液优先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水喷淋设施补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前两次析出、洗涤废水先经废水蒸馏措施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再经******公司处理后排放至斜店沟。 3、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和一般固废间;**1座危废间用于贮存废丙酮; 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器由厂家回收;过滤残渣、废液、废有机溶剂、废包装物、废手套、废口罩、废活性炭、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废水蒸馏残渣、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均为危废,委托**聚****公司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生产车间一层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废气逸散至车间内,经车间洁净排气系统引至现有“1#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生产车间二层及钢结构车间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丙酮上料间废气、洗釜废液暂存间废气通过新增“水喷淋+过滤棉+2#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新增排气筒D007排放;生产车间二层生产过程未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洁净排气系统引至新增“3#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DA007排放。钢结构车间生产过程未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洁净排气系统引至新增“4#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DA007排放。评价平台废气通过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0m排气筒(DA004)排放;在建实验室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8)排放;三效蒸发设施不凝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依托现有废水蒸****处理站处置。蒸汽冷凝液优先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水喷淋设施补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前两次析出、洗涤废水先经废水蒸馏措施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再经******公司处理后排放至斜店沟。 3、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和一般固废间;**1座危废间用于贮存废丙酮;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器由厂家回收;过滤残渣、废液、废有机溶剂、废包装物、废手套、废口罩、废活性炭、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废水蒸馏残渣、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均为危废,委托**聚****公司处置。 |
| 废气:生产车间二层未收集废气与钢结构车间未收集废气分别处理,新增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风险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危废间、丙酮上料间、废液收集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次生污染。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政府、园区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池。根据《报告书》结论,厂区现有2座事故水池总容积为500m3,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三级防控体系,配备了响应的应急物资,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编写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分局:371521-2026-056-M、****环境局:371500-2026-050-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585 | 0.6604 | 0 | 0 | 0 | 1.919 | 0.66 | |
| 5.034 | 2.641 | 0 | 0 | 0 | 7.675 | 2.641 | |
| 0.378 | 0.198 | 0 | 0 | 0 | 0.576 | 0.19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685 | 5400 | 0 | 0 | 0 | 14085 | 54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38 | 0.453 | 0 | 0 | 0 | 0.891 | 0.453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析出、洗涤废水、干燥废水,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6100系列)析出、洗涤废水、干燥废水,洗釜废水,真空泵排污水,循环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水喷淋排污水,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等。光刻胶第一次及第二次析出、洗涤高浓度废水先经废水蒸馏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深度处理后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2天监测中,pH为7.2-7.7,CODCr、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总有机碳、石油类、氟化物平均浓度分别为135.625mg/L、7.165mg/L、0.38375mg/L、12.3125mg/L、55.625mg/L、18.95mg/L、0.7025mg/L、1.25875mg/L,酚类、苯胺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丙酮均未检出 |
| 1 | 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5100系列)生产线 树脂合成:酯化废气、缩合废气、溶解废气、洗涤废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 复配:压滤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1)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7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3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8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41kg/h;酚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32kg/h;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3.7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81kg/h | |
| 2 | 光敏性负型聚酰亚胺光刻胶(6100系列)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树脂合成:酯化废气、缩合废气、溶解废气、洗涤废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 复配:压滤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1)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7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3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8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41kg/h;酚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32kg/h;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3.7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81kg/h;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甲醇未检出 | |
| 3 | 液晶取向剂中间体1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洗釜废气、溶解废气、合成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甲醇未检出 | |
| 4 | 液晶取向剂4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洗釜废气、混合废气、精滤废气、精滤清洗废气、包装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甲醇未检出 | |
| 5 | 液晶取向剂5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洗釜废气、混合废气、精滤废气、精滤清洗废气、包装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甲醇未检出 | |
| 6 | 丙酮上料间废气废气治理设施 | 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丙酮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 | |
| 7 | 生产车间二层未收集废气治理设施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生产车间二层未收集废气通过洁净系统中排放系统排放至“两级活性炭”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甲醇未检出 | |
| 8 | 钢结构车间未收集废气治理设施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甲醇、酚类、苯胺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丙酮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 | 钢结构车间未收集废气通过洁净系统中排放系统排放至“两级活性炭”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车间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1kg/h;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8kg/h;甲醇未检出 | |
| 9 | 废水蒸馏设施不凝气治理设施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 | 依托废水蒸馏设施不凝气经“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 | 废水蒸馏设施排气筒DA006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9.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04kg/h | |
| 10 | ****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 | ****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生物除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8)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08)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8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37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7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827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96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47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7(无量纲)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处理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最大噪声值分别为60dB(A)、47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仓库、丙酮上料间、废液收集暂存间、废水输送管线、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及公用、辅助、环保工程,均已进行分区防渗,丙酮上料间、废液收集暂存间已进行重点防渗 |
| 1 | 纯水制备废过滤器由厂家回收;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蒸馏残液、废有机溶剂、废丙酮、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实验废物、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真空泵油、废滤芯、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纯水制备废过滤器由厂家回收;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蒸馏残液、废有机溶剂、废丙酮、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实验废物、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真空泵油、废滤芯、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
| 1 | 项目风险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危废间、丙酮上料间、废液收集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次生污染。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政府、园区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池。根据《报告书》结论,厂区现有2座事故水池总容积为500m3,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本项目依托现有三级防控体系,配备了响应的应急物资,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编写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分局:371521-2026-056-M、****环境局:371500-2026-050-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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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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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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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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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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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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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