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镀锌一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静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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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镀锌一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1 16:51

****审批局关于****镀锌一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镀锌一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市**区大邱庄镇百亿道 33

**津环中新****公司

镀锌一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市**区大邱庄镇百亿道33号。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对镀锌2线、镀锌3线锌锅处理能力进行优化调整,同步配套改造对应生产线内、外吹工艺设施,提升2条镀锌生产线整体生产负荷及产能;增设助镀剂再生系统;增设废锌**化处置回收系统,对镀锌环节产生含锌粉尘、锌浮渣等**化处理,加工生成氯化锌溶液,全部回用于助镀工序;新增1处****实验室,专门开展原辅料性质检测及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调整工作时长,将热镀锌生产线年工作时长由300天**至350天。本项目建成后,预计一分厂热镀锌钢管产能由30万t/a提升至45万t/a。

1.运营期镀锌1线和3线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应分别经集气管收集、酸洗槽废气应分别经酸洗房负压收集后共同经各自碱液喷淋设施净化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镀锌2线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应经集气管收集、酸洗槽废气应经酸洗房负压收集、废锌**化处置回收过程产生酸性废气应经集气管收集后共同经碱液喷淋设施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镀锌1线、2线、3线镀锌废气及外吹废气应分别经锌锅上方顶部集气罩及侧吸罩收集后,再分别经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一同经喷淋设施净化处理、内吹废气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以上废气再分别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镀锌1线、2线、3线钝化废气应分别经钝化箱上集气管路收集后分别通过喷淋设施净化处理,再分别与锌锅加热炉燃气废气共同由各自排气筒达标排放;废锌**化处置回收投料废气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以上废气共同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废气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应加盖密闭处理,日常定期喷洒专用除臭剂抑制生活污水处理废气排放。

2.运营期镀锌废气喷淋废水应回用于助镀液配置工序,不外排;蒸汽发生器及纯水制备外排浓水应排入冷却循环水池,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钝化废气喷淋废水应经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钝化废气喷淋设施,不外排;酸洗水洗废水、酸洗废气喷淋废水、冷却循环排水应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酸洗水洗工序,部分经一分厂生产****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集中处理;食堂废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生活****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锌颗粒、锌底渣、除尘灰、废布袋、废焊材、废包装物、酸洗污泥、生活污泥等应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酸、助镀污泥、废锌**化处置回收污泥、含锌粉尘、含锌废布袋、锌浮渣、废含酸吊装带、含铬污泥、钝化槽渣、废油、废油包装桶、含油沾染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压滤材料、含锌废包装物、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试剂包装物、器皿清洗废水等应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应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管理部门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通过网络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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