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县**厂铜矿尾矿库建设项目、**省**县**厂铜矿采选工程项目、****公司焦炉煤气配套综合利用项目共3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7476、0871-****6553****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71-****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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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厂铜矿尾矿库建设项目 | **州**县博南镇**厂村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尾矿库占地面积约14.6755hm2,为沟谷形尾矿库,设计尾矿排放采用传统的湿排坝前分散放矿方式,堆放铜选厂选矿产生的尾矿。尾矿库设计终期全库容147万m3,最大轴线坝高48m,为四等尾矿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矿坝1座、拦渣坝1座、防排洪系统(挡水坝1座、排水隧洞1条、排水沟2条、排水井2个、排水涵管1条)、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输送系统、回水系统、监测系统及附属设施等。尾矿坝坝型采用碾压式不透水堆石坝,一次性筑坝,分两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891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147.9万元,占总投资的11.6%。项目于2024年10月22日取得投资备案证(永发改备案[2024]88号),项目代码为****。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建设尾矿库,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但均为常见植物,无重点保护植物。施工完毕后,在施工迹地种植当地的植物恢复生态环境,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和生态破坏。总体上,项目占地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建筑用水等,不外排,对阿坦箐沟影响小。 (3)环境空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和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尾气等,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产生于尾矿坝和挡水坝建设过程中,经噪声预测可知,核桃园散户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施工对周围村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及时在区内回填处理或用于坝体填筑,项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采矿废石场堆放。 2、运营期 (1)地表水:项目废水主要有尾矿库废水、生活污水,其中尾****泵站经管道返回选厂回水池,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用水,不外排。尾矿库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办公生活区已建成的1个隔油池、1个化粪池、1****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不外排。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环境空气:运营期废气为尾矿库干滩扬尘,由于为湿排尾矿,因而扬尘产生量很小。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坝内回水泵、坝下回水泵,声源强值为85dB。经采取泵房隔声、安装隔音罩、距离衰减措施后,尾矿库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选厂排放的尾矿,通过输送管输送至尾矿库堆放,不外排;回水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防渗漏容器盛装后堆存于尾矿库内,不外排;拦淤坝污泥定期清理后,用防渗漏容器盛装后及时用于周围耕地改良土壤,不乱堆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后,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地下水: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对尾矿库库区、尾矿坝、回水池、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尾矿库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优化施工总体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各项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松林、高山锥,尽可能减少对林地和旱地的占用,减少植被破坏。(2)水环境:排水隧洞涌水经1个容积为30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阿坦箐沟。 (3)环境空气:制定运输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制度,并安排专人定期实施洒水,减少施工期扬尘产生量。 (4)声环境: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采矿废石场堆放。 2、运营期 (1)地表水:尾矿库内废水经澄清后,****泵站经管道输送至选厂回水池,循环利用于选矿用水,尾矿废水不外排。 (2)环境空气:在晴天时,利用洒水车对巡检道路进行洒水;利用库内回水管对干滩进行降尘,减少尾矿库扬尘产生量。 (3)声环境:坝下回水泵设置于回水泵房内,泵体上安装隔音罩,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坝内回水泵设置于浮船内,泵体上安装隔音罩。 (4)固体废物:回水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防渗漏容器盛装后堆存于尾矿库内,不外排,避免渗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5)地下水:对尾矿库库区、尾矿坝内坡、挡水坝、消力回水池、事故池进行全防渗处理。对基础层进行清理后,采用黏性土回填压实后再铺设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确保渗透系数满足小于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 | ①首次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18****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了第1次项目信息公示。 ②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公众参与:2025年11月4日,****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中公开了1次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2025年11月4日,建设单****人民政府公告栏、****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公开了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2025年11月10日、11月13日,建设单位在**日报登报了2次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 ③报批前公示:2025年11月24日,****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在以上公示过程中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 2 | **省**县**厂铜矿采选工程项目 | **州**县博南镇**厂村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厂铜矿**面积0.8866km2,开采**分为杨阿七和菜园子两个矿段,开采方式为地下充填采矿法,设计开采深度1836m~1336m,属于小型矿山。选矿工艺采用“一段粗选、三段扫选、三段精选”,采矿和选矿规模均为30万吨/年,服务年限均为8年,尾矿充填能力100m3/h。项目总投资为42767.2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089.5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于2025年10月17****发改委的核准文件(云发改产业[2025]861号),项目代码为2308-532928-04-01-945842。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项目占地区内无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名木古树,其植物种类为当地常见的人工植被和山地植物类型。项目占地区非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在项目施工完成后,会进行迹地恢复,改善周围生态环境,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矿****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产生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经沉****处理站处理后,可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建筑用水等,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3)环境空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和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尾气等,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经采取洒水降尘、密闭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产生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噪声预测可知,项目昼间厂界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70dB(A)限值要求,夜间不进行施工。 (5)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废弃土石堆放在废石场,然后用于矿山道路建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矿山废石场堆放。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2、运营期 (1)地表水:根据地表水预测可知,正常情况下,采矿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受纳水体石老虎河,石老虎河中COD、TP、As、Pb、Hg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且COD、TP预测浓度值满足安全余量10%的要求。因此,采矿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石老虎河水环境影响较小。选矿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部分循环回用于选厂用水,部分随尾矿通过管道进入充填站用于井下充填,剩余部分随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尾矿库废水再返回选厂循环使用,不外排。 (2)环境空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均较小,项目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以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规定1mg/m3限值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主扇风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经噪声治理后,项目各场地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生态影响:设计在杨阿七、菜园子2个矿段1836m平硐以上**留作地表保安矿柱。加上,本项目对井下采空区采用废石和尾砂充填处理,采空区引起的岩石移动范围会得到有效抑制,**地表最终变形整体上较大可能是地表裂缝处出现下沉,存在采空区整体下沉的可能性较低。采区地表的植被类型以暖温性针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旱地、园地为主,局部裂缝和下沉对地表植物的影响有限。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优化施工总体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原生植被的破坏。各项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高山锥林,尽可能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减少植被破坏。 (2)水环境:矿井****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石老虎河。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建筑用水等,不外排。 (3)环境空气:制定运输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制度,并安排专人定期实施洒水,减少施工期扬尘产生量。 (4)声环境: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5)固体废物:废弃土石方先行堆放在废石场,然后用于矿山道路建设,全部利用。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废石场堆放。 2、运营期 (1)地表水:矿井废水近期利用采矿工业场地内已经建****处理站,规模为2700m3/d,将采矿工程内矿井涌水、井下凿岩和防尘废水、废石场淋滤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机修废水、井下充填废水等从井下或地表泵入高位调节池,部分可以直接用于选厂用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井下生产、绿化和道路清扫等,剩余部分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后,排入石老虎河。选矿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1个165m3沉淀池预处理后,部分循环回用于选厂用水,部分随尾矿通过管道进入充填制备站用于井下充填,剩余部分随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尾矿库废水再返回选厂循环使用,不外排。 (2)环境空气:破碎车间采用钢砼采板结构进行全封闭,颚式破碎机落料口、圆锥破碎机给料口及落料口3个除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台布袋脉冲除尘器除尘,处理风量2500m3/h。筛分车间采用钢砼彩板结构进行全封闭,振动筛筛上落料口、筛下落料口及振动筛筛面3个除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台布袋脉冲除尘器除尘,处理风量2500m3/h。破碎和筛分粉尘经除尘后,统一经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 (3)声环境:生产设备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产噪设备设置于厂房内进行隔声。 (4)固体废物:产生的废石前期运往废石场进行规范堆放,后期用于井下充填、修筑尾矿坝、修路等。选厂产生的尾矿优先进入矿山井下充填,剩余部分再进入尾矿库,不外排。运营期应充分寻找尾矿用于其它综合利用的途径,减少尾矿填埋量。 (5)生态:将杨阿七1836m中段以上**、菜园子1886m中段以上**留作地表保安矿柱。对井下形成的采空区,及时采用废石和尾砂进行充填处理,减小采空区引起的地表变形程度。 | ①首次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0****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了第1次项目信息公示。 ②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公众参与:2026年1月28日,****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中公开了1次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2026年1月28日,建设单****人民政府公告栏、****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公开了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2026年1月30日、2月2日,建设单位在**日报登报了2次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 ③报批前公示:2026年2月10日,****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在以上公示过程中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 3 | ****公司焦炉煤气配套综合利用项目 | ****开发区****园区(原**乡三村杨梅山) | **市沾****公司 | 报告书 | ******公司 | 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24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取得了**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本次改建不改变原有100万t/a焦化主体产能,仅延伸下游煤气利用环节。本次改建新增煤气综合利用厂区,在新增用地上建设煤气综合利用设施。新增用地与焦化工程厂区相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原有焦化项目副产的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LNG并联产合成氨。设计规模6.5万吨/年LNG,10万吨/年液氨。工艺装置主要包括预处理、压缩、粗净化、精净化、甲烷化、深冷液化、氨合成压缩、氨冷冻、氨合成、罐区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3.9万元。 | 1、大气:经预测:①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浓度限值;②非正常情况下,通过采取错峰放空管控、制度闭环管控等措施可大幅削减极端工况下近地面瞬时高浓度堆积;③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收集后经****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熄焦补水。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后,项目废水对外环境影响小。 3、地下水:根据勘察结果,项目区下伏未见明显岩溶发育区,地下水位埋深较深。本次环评提出,项目区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排水措施,全厂严格实施分区防渗。在采取设计及本次评价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项目的产噪设备较多,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降噪设施进行综合治理,拟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厂区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及预测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周围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生态: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物种**的影响甚微;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内动物的影响轻微;项目建设会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和动物造成一定的破坏,但是总体上受影响的植被植物和动物都在周边地区广泛分布,故本项目建设对该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土壤:根据预测结果,在事故状况下,随着污染物氰化物、氨氮、挥发酚不断的下渗,下边界浓度有上升的趋势,对周围土壤环境有一定影响。采用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污染,确保污染物不扩散,将对项目所在厂区及运输道路周围土壤的污染降至最低。本项目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8、碳排放:项目建设符合碳排放相关政策要求,在设备选型、生产工艺采取了较完善的减污降碳措施,公司设置专门碳排放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制定了完善的碳排放管理制度及监测、台账记录制度,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项目碳排放水平可接受。 9、环境风险: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落实设计、安全预评价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煤气预处理废气以及经洗氨塔洗氨后的氨合成放空气、氨合成闪蒸气、氨储罐及装车不凝气均返回原有项目焦炉作为燃料气。②脱碳再生塔顶排气主要含二氧化碳,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③甲烷塔顶精馏尾气,去焦炉气压缩机加压后送净化工段回收利用。 ④LNG储罐及装车BOG由BOG风机增压后送到气柜回用不外排。⑤火炬系统废气,非正常工况下燃用净化后煤气,火炬高空点火。⑥厂区无组织排放的VOCs主要为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释放和氨气,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定期开展有机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⑦合成氨工区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的防控,建立氨无组织泄漏定期巡检制度,采用便携式氨气检测仪、氨水试纸开展密封点巡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处理站处理达《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回用熄焦补水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对构筑物造成影响;全厂严格实施分区防渗,同时确保各水池、储罐等在地下水位以上,防止意外开裂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区域地下水;项目实施后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监测计划对区域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4、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土壤污染,项目实施后,全厂实施土壤跟踪监测。管道、阀门采用优质产品并派专人负责随时观察地上管道、阀门,如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必须组织维修,在彻底解决事故隐患之前,禁止生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根据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危险废物:粗净化工序的废吸附剂,收集后送原有焦化项目掺煤炼焦;其余危废更换后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在厂区暂存,更换后交厂家回收。 7、生态影响减缓措施:①优化施工时序安排计划,尽量利用枯水季节,避开雨季施工,以减轻水土流失量,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围挡、隔离妥善处理。②施工期采取植物及动物保护措施。③生态恢复和边坡绿化优先选用具有较强适应性的植物。④工程完工后形成的施工迹地及时恢复或绿化,为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提供栖息环境,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15日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1日在本单位网****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期间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3日在《**日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曲****人民政府、****社区、******局******所、****社区和王官营村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征求公众意见。2026年6月3日建设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注:报告表没有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