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1日 16:54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苗溪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6:54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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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19.99913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石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027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焕古镇街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2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0270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苗溪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苗溪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991.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苗溪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991.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991.30元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苗溪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991.3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完成指定内容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苗溪村水毁道****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扶贫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8)《****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0)《****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1)《****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2)《****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苗溪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2025 年度任意一年) ;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2、获取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将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公司获取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的方式。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名称:****
地址:**县焕古镇街道
联系方式:137****5229
名称:****
地址:**市**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158****0270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话:158****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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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