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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省******牧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五林牧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牧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五林牧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省**市**区五林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五林牧场主要建设内容为:
(1)门卫室、食堂、宿舍楼、消毒更衣室、地磅房、办公楼、消防水池、锅炉房配电室等办公区;
(2)牛舍、犊牛烘干间、犊牛清洗间、危废暂存间、赶牛通道等生产区;
(3)干草棚、精料库、机修间、青储窖等饲料区;
(4)粪污发酵池、沼气脱硫机房、锅炉房、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房、氧化塘等粪便处理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省******牧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验收意见.docx29.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