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8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等相关规定,经《****政府关于公开处置5宗不动产的批复》砚政复〔2026〕578号文件批复同意,砚****管理局委托****将坐落于**镇祥平路的不动****管理局),通过**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拍卖竞价时间为 2026年10月27日10:00至 2026年10月28日 10:00止(延时除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砚****管理局处置位于**镇祥平路不动产****管理局),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用途: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一)拍卖标的
| 编号 |
权证编号 |
楼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 |
| 1 |
****管理局不动产;云(2025)**县不动产权第****056号 |
1号楼 |
2 |
一层(砖混):383.32㎡ 二层(砖混):426.15㎡ |
| 2号楼 |
3 |
一层(框架):227.2㎡ 二层(框架):236.2㎡ 三层(框架):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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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号楼 |
2 |
一层(砖混):166.54㎡ 二层(砖混):17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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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号楼 |
2 |
一层(砖混):166.54㎡ 二层(砖混):176.18㎡ |
||
| 5号楼 |
2 |
一层(砖混):166.54㎡ 二层(砖混):17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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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政府已批复同意该不动产权利性质由划拨变****机关团体用地/办公变更为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卖方协助办理权利性质及用途的变更登记手续。共有宗地面积:5836.76㎡,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5836.76㎡(约80㎡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如不能登记不动产权证,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专有建筑面积:2474.83㎡,分摊建筑面积:0㎡。数据摘取自不动产权证,具体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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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整数倍(每次人民币 5,000.00 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人民币 1,000,000.00 元)。
(二)瑕疵说明
本次资产采用现状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前,自行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区位环境、建筑物状况、权属状况、使用现状、潜在瑕疵、周边配套等全部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及充分了解;一经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知晓并认可拍卖标的全部现状(含已知及未知瑕疵),自愿按照标的资产现时现状参与竞买。成交后,竞买人(买受人)不得以标的资产现状、瑕疵、配套、面积差异等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拍卖机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或提出退款、减价、赔偿等相关诉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本公告特定标的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已仔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拍卖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1.公告期间****公司(**统一客服电话:400-****-1060,杨先生:180****1749)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及预约现场看样等工作。
2.标的物展示地点:**省**州**县**镇祥****管理局。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2026年10月26日17:00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选择地区:“**州”,进入“**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国有产权”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自然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付款凭证;
2.企业上传的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付款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银行汇款凭证。
4.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捺手印后再扫描为PDF文本上传。
(三)数字证书CA办理电子标服务
1.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选择地区:“**州”,进入“**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重要提示:CA 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客服热线:****727666/0876-****881,技术支持热线:010-****3801。
五、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人须在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完成保证金缴纳;
(二)本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竞买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前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由竞买方缴纳。
竞买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政府****管理局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86003********30886
保证金付款备注:****056号保证金
(三)拍卖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纳账户(不计利息)。
(四)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等额成交款,不足部分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六、竞价时间、方式、规则
(一)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00至2026年10月28日10:00止(延时除外)。
(二)竞价方式: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进行。
(三)竞价规则
1.自由竞价期内,竞买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始价;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2.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如自由竞价期内无人报价,则以公布的起始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3.竞买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5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5分钟时限到后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4.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6.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7.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8.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原因,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9.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情况,造成竞买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拍卖价款及佣金支付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个自然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所有款项结清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署完成后,买受人再与出让人签订相关资产出让文件。产权转移登记相关手续由****协助办理,交易及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以及标的项下经营欠税、欠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拍卖成交价尾款:拍卖成交后,剩余成交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成交后15日内通过线下支付至指定账户(开户名:****政府****管理局 ,账号:86003********30886 ,开户行:****公司****支行 ,备注:付款时备注“****056号尾款”,方便及时查询款项是否到账);逾期支付视为悔拍,扣除保证金,不做标的物交接,悔拍后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价。
(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开户名:****,账号:134****86612,开户行:****公司**市**支行,备注:****056号拍卖佣金)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标的物最终成交价的百分之零点零九八(即0.098%)收取。拍卖佣金由买受人****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以竞买人报名登记为准),不开具成交款发票。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
1.因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涉及的其他费用(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拍卖标的前后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等欠费情况,前述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由买受方承担。本次项目标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预估测算约404.0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392.09万元,相关税费约12万元,该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金额为预测结果,具体以最终申报办理为准。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拍卖尾款、拍卖佣金)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联系本司,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我司(地址:**省******办事处老海埂路60****中心商务办公楼20层20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材料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标的物的移交。本公司协助委托人将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公司可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移交的相关过户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完成缴纳税费等过户手续。
十、瑕疵特别提示及告知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要求,进行实地踏勘看样,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场情况;自行调查标的物的相关权属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竞拍成交后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将被违约罚没,您还需承担其他违约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处置。标的物原状存在瑕疵的,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任何形式的担保。
3.若存在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妥善处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4.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具备开发使用权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拍卖成交后,****政府行政规划红线,退让距离及该土地使用规划条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落实。
5.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税费及其他费用:因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等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涉及的其他费用(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拍卖标的前后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等欠费情况,前述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无国家规定承担主体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实际征收标准以拍卖成交当日国家规定的税率为准。先前所欠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附属设施可能涉及的费用,可能存在的违法罚款等在内的潜在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因转移登记需重新测绘的,测绘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对欠费问题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竞买人须于开拍前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流程及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协助竞买人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毕的时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出任何书面承诺。
8.拍卖人在拍卖前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充分展示介绍,并将其掌握的拍卖标的物现状,包括数量、品质、瑕疵、购买风险等内容向意向竞买人进行了告知;意向竞买人如对拍卖人告知内容或标的物本身有疑问的,应于缴纳保证金前向拍卖人进行核实,否则一旦缴纳保证金则视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相关内容,愿意接受一切现状及结果,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9.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标的物实物为准。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瑕疵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有意向者需自行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本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竞买人须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自愿承担购买拍卖标的物所带来的已知及未知的风险。
12.竞买人可在公告附件内下载有关资料,若因网站原因无法下载的,可电话联系代理服务机构。
13.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竞价须知》****公司电话咨询,也可登****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点击【投标人】按钮下载“**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国有产权竞价系统2.0培训教材”进行系统操作学习。
十一、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3801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6-****881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市**北路2号)
拍卖机构咨询热线:400-****-1060;杨先生0871-****2272/180****1749
联系地址:**省******办事处老海埂路60****中心商务办公楼20层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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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