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申报“海淀区纪委监委新址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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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申报“****纪委监委新址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8MA7H6QT46P

供应商地址:**市**区银丝沟1号2幢**

中标金额:人民币****82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纪委监委新址物业服务项目

233.924

1

****纪委监委新址房产设备管理、运行与维修服务、会服、保洁,配备相应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三年服务期金额,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招标人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机关****中心于2025年1月与**市**区****公司签署位于**市**区万泉庄路28号万柳新贵大厦(B座)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20819.41平方米,****纪委监委日常办公使用。该楼宇产权单位为**市**区****公司,其委托****为该办公楼宇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至2028年4月15日,目前正处于服务有效期内。

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采购物业服务,理由如下:(1)依据《**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以及第六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之规定,该楼宇只能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纪委监委仅为该楼宇的使用单位之一,该楼宇还有其他使用单位,****纪委监委应该由该楼宇目前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2)管理服务稳定高效:由目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服务,可以保障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基于以上理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五、协商小组名单:

杨立英、申凤青、王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桥路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010-****8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郑老师

电话:010-****81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主要标的名称、数量、单价等.pdf

****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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