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李冲回族乡双狮路道路修复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由于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放弃成交资格,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32.3条的要求规定“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现决****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第二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原成交结果公告信息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李冲回族乡双狮路道路修复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路24号琪瑞大厦803室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肆元伍角捌分(****654.58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李冲回族乡双狮路道路修复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完成路面基层修复770平方米,改造总长度约2200米,路面白加黑铺设沥青15500平方米,道路两侧清表清杂18000平方米等施工。 施工工期:30日 项目经理:张莹莹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09395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德海(组长)、乔鹏飞、宋涛(采购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一栏。
2.金额:1201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09月09日10点3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异议(质疑)联系人:朱翔(采购人代表)、方超(代理机构);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0611、159****959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李冲回族乡凤寿路与茅仙洞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联系方式:055****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广场A区5号楼123号
联系方式:159****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翔(采购人代表)、方超(代理机构)
电话:055****0611、159****95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标情况一览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