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招标确定有关胜诉案件强制执行阶段的法律服务机构,合法合规高效确定法律服务机构,拟将有关事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现发布公开询价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请有意愿**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确定胜诉案件强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机构。
(三)案件情况:4件胜诉案件标的金额共计约1.8亿元。
(四)代理模式: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4个案件进行选取法律服务机构。
二、采购代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中选代理机构须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人审核;
(二)在指定媒介上发布公告;
(三)组织报名、发售文件、答疑及澄清;
(四)组织开标、评审活动;加急标书代写
(五)处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质疑及投诉事宜;
(六)协助招标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整理归档全过程资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汇编资料);
(八)提供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建议。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委托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及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从业经历与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五)声明:近三年未受到省级及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财政部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六)保密承诺: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对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需保密的信息进行保密,并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信誉承诺: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违法违规,不弄虚作假等;
(八)廉洁承诺:投标人承诺在代理服务过程中保证廉洁公正,遵守相关廉洁规定,不诋毁、排挤投标人,不谋求不当利益等;
(九)真实性承诺:投标人承诺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参选文件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如有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证件、材料及数据等信息的或未响应询价文件禁止性条款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报价要求
(一)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含税包干。
(二)控制价不高于5000.00元,超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中标原则
遵循“同等服务,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机构。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且招标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
(二)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活动终止的,招标人应向代理机构支付已产生费用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费用。
(三)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如文件编制错误、评审组织程序违规等)导致招标失败或引发投诉、诉讼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4:00前。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六盘****集团公司306办公室。
联系人:付女士;电话:187****7339。
可现场递交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
(一)参选文件中相应证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报价函、委托书、证明、声明及承诺等资料须根据格式文本要求签字盖章;未按照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或未提供(提供不全)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参选文件报价函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装入非透明资料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参选文件内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询价报价为一次报价,不再作二次报价和谈判,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五)本次询价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六)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