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县**镇疏港路连通及其配套工程(一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县**镇疏港路连通及其配套工程(一期)”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县**镇疏港路连通及其配套工程(一期)”位于**省**县**镇。
“**县**镇疏港路连通及其配套工程(一期)”拟**疏港路,全长为828.937m,道路宽度15m,断面形式3.75m机动车道+3 .75m机动车道+3 .75m机动车道+3 .75m机动车道=15m,起点标高15.043m,终点标高9.704m,起点坐标(X=****208.715,Y=407040.260),终点坐标(X=****037.687,Y=407039.150)。
拟建疏港路雨水管道全长为184m,起点北一环路,终点北二环路,埋设深度6.33-6.6m,管径规格B×H=2×3800×3200,起点坐标(X=****237.719,Y=407002.187),终点坐标(X=****362.787,Y=407061.054)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7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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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