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工业经济区环保管家综合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08 15: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业经济区环保管家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机构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故为助力**工业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园区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保问题****工园区区域)。(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10-08 15: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开启时间:2026-10-08 15: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认证中心CA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电子标服务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33.8条。
4.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5.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网”可查实。
7.采购人应在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开发区
单位地址:****开发区****中心灌江**侧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15-****7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县县城204国道东侧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80****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180****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