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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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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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全体招标人: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 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暗标盲评”的工作要求,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建设厅、****运输厅、省公共**交 ****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 **省通用施工和铁路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鄂发改 公管〔2026〕234号)、《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 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鄂发改公管〔2026〕233 号)和《关于印发**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鄂 发改公管〔2026〕232 号),共发布了8个修订后的招标文件示 范文本(详见附件),供招标人自主选择使用。

现就上述3个文件进行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 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示范文本实施意义

省直相关部门修订印发通用施工、铁路工程、房建市政工程 总承包、公路工程等领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增加“技术暗标” 内容,是落实“暗标盲评”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招标文 件编制、保障评标公平公正、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体招标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示范文 本的宣传和推进工作。

二、切实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通用施工、铁路 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项目,招标人可按照项目类别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使用 省里印发的相应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三、严格落实行政监管部门职责

市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 责,将“暗标盲评”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市****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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