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9月拟作出的罗甸县布沙农业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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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2026年9月拟作出的罗****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9-21 17:28:18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罗****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罗****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省黔南州边阳镇、龙坪镇、罗悃镇境内

**** **水陆源****公司

**1回2布沙220kV升压站~**储能220kV升压站线路工程,工**路径始于华电布沙220kV升压站,止于**储能220kV升压站,**线路总长约1×41.5km,均为单回架空线路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部分。其中,临时占地部分占地短暂改变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使部分植被、土壤遭到短期影响,导致生产力下降和生物量损失,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措施可以恢复土地利用现状。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大的为永久占地,**线路永久占地为塔基占地,点位相对分散,主要为灌木林地,单个塔基的占地面积较小。施工结束后塔基中间部分仍可恢复原有植被,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较小,总体而言对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较小。本项目评价区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响施工区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其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2)噪声

多台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15m,夜间在85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昼间在施工场地50m,夜间在270m满足声环境2类标准。由于各施工机械并不是所有的时间能达到最大噪声辐射,实际值要低于计算值。此外,计算的距离衰减只是理论上的,在不考虑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情况下。由于工程作业的地形限制,作业场所与保护目标有高差、传播路线有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根据对其他工程调查分析,实际影响时间和程度要较预测的小。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限值要求。

施工需运进建筑材料,材料运输会对道路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低速行驶、路过居民点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站内道路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的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土壤含水量、气象条件等有关。

(4)废污水

本项目塔基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

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工程施工点附近的村庄居民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高峰期人数为50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d﹒人计算,则用水量为5m3/d,生活污水产生系数为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等,生活污水经居住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因建设具有跨距长、点分散的特点,单个杆塔的开挖土石方量很小、全部回填利用。由于施工点分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至各村寨的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本工程共**杆塔104基。开挖土石方待塔基浇筑好后,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塔基基坑及塔基下方场地回填。

对塔基工程施工作业带内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0.15m,剥离表土堆放在塔基一侧,与塔基其它开挖土方分层堆放、篷布覆盖和挡护。

线路施工高峰期约50人,其生活垃圾产生量若按每人0.5kg/d 计,则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2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堆放到居住点的垃圾收集处,并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一起集中处理。

(6)天然林、公益林

本项目占用地方性公益林0.05hm2,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21hm2,占用天然林0.45hm2,区域植被类型主要以火棘、马棘等灌木林为主。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在天然林范围内设牵张场、堆料场等,对占用天然林部分工程,需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施工**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周边环境回填表土且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输电线路对天然林的影响很小。

(7)生态保护红线

塔基施工过程中会对地表进行开挖,产生少量裸露地表,若防护不当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但由于本项目塔基点状分布,开挖工程量小,通过提前布设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立即对塔基周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不会造成红线区域内的大面积水土流失,也不会对红线内的水土保持功能产生长期影响。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影响,编制了《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实际现状监测结果,本工程输电线路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本工程拟建220kV线路投运后,架空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电站扩建间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影响范围很小。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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