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委托****,对**县自然**领域重点工作统一购买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备案编号:[CGXM-2026-350125-00623[2026]00456]】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预算金额:560.00万元(人民币),现发布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稿)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标书代写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1)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原件材料需含有建议函[建议函格式:标题(建议函)+正文(建议内容及理由)+****公司全称、法人签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四、公示期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4日(三个工作日),预公告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24:00:00(**时间)。标书代写
五、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非正式公开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采购人/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1-****2267
2.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井大路68号建银综合楼写字楼8层05室、04室、03室
联系人:周伟玲
联系电话:198****0061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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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