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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关于申请核定二十佳园、培黎广场等27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的请示》(兰公房字〔2026〕54号)已收悉,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兰政令〔2013〕第9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号)有 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十佳园、培黎广场等27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区的有华夏园1个项目,共有房屋48套,面积2201.33平方米;位于**区的有建兰丽苑、富润家园、溪锦苑B座、西津家园、王官营14号楼、晏和家园、城南国际、孙家台、南出口瑞兴园、****机械厂)、晏北人家11个项目,共有房屋2680套,面积179141.01平方米;位于**区的有建苑小区、雅新小区、祥瑞小区、佳隆小区、福源小镇、安夏家园、家具五厂、**铁苑、锦苑大厦9个项目,共有房屋2190套,面积114944平方米;位****广场、山坪子、蓝星花园一期、万里**、**苑(桃林路)、蓝星花园二期6个项目,共有房屋836套,面积48095.84平方米。总计公租房5754套,建筑面积34.44万平方米,套均面积59.85平方米。
二、租金标准
鉴于二十佳园、培黎广场等27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现租金价格标准符合定价原则,且整体运行平稳,批复租金仍按原价格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价格公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执行期限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审核。
****委员会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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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