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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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甬莞高速沙埕互通连接线沙埕虎头岗路段(K9+380-K9+635)服务区场地平整富余土石方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沙埕镇**村虎头鼻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选址于**省**市**市沙埕镇虎头鼻作为虎头岗富余砂石料处置临时堆料场和加工点,总地面积约20亩(13334m2),主要建筑面积约3000m2,建设1条建筑用机制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洗涤、粪便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扬尘。措施:施工期厂区配备洒水设施,并定期喷水保持湿度;合理按要求安排施工期,按要求建设施工场地围挡等;对运输车辆进行合理管理、对车辆关键部位进行冲洗清洁上路。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降噪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③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④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车速、密度、鸣笛等管理。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钢材等原料切割边角料,该部分边角料统一收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输过程文明作业,不应产生抛、撒、滴、漏现象。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车辆清洗废水与洗砂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破碎、筛分、制砂及洗砂工序,不外排。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采用湿法生产,主要生产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设置于封闭车间内,车间内设置喷淋降尘装置;项目设置四面围挡(不低于堆放高度),配备雾炮机保持堆场表层湿润度,并采用苫布覆盖;对运输车辆产生粉尘进行管控,限制车速,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厂区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对场地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厂区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等,具体防治措施:①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压滤后的污泥装车外运至**市利民城市****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滤布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同时,固废储存场所需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地面硬化、防雨防渗漏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176 传 真:0593-****936

通讯地址:****环境局审批股(**市**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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